江河清/American University 人類學博士候選人
前一段時間,以保守基督教人士為主的反同團體連續推出三個公投連署,中選會預定將於3月9日下午針對三個反同公投提案舉行聽證。同運團體和許多論者從法律面指出這些提案違憲,因為大法官已經做出解釋,主張《憲法》保障人民的婚姻自由和平等權包含同志。日前,衛福部也正式公告禁止「性傾向扭轉治療」,再次認定同性戀不是疾病,不必也不該治療或改變。推論之,真正需要改變的是法律、政策、社會對同志的方式。
儘管國際媒體常推崇為亞洲同志最友善的國家,但生活在台灣的同志卻仍感受各種日常性和制度性的歧視。像是在熱門的網路PTT八卦版上,總是有大量的仇恨同志言論。在公共政策辯論中,保守基督教團體更是投入驚人的資源,積極介入同志相關的公共政策議題。
反同團體為了合理化他們的訴求,經常策略性地操作文字,一方面誤導社會視聽,另一方面讓公共溝通變得困難,藉此拖延同志權益修法和政策執行。例如,明明是一群因宗教理由反同的基督教徒,但卻一直主張自己是家長代表。明明法律保障的是家長對於學校教育的參與權,但反同人士卻一再詮釋為家長對於教育體制的主導權或優先權。明明就是認為同志跟異性戀不是平等的人,但卻一直推託他們不是反同,然後轉移話題,宣稱是在守護孩子、家庭價值、婚姻定義。
仔細檢視反同團體的三個公投提案,也是同樣的文字遊戲。
提案一:「你是否同意婚姻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
反同團體說這是「婚姻定義公投」,但他們都很清楚推動這個公投的主要目的是反同婚,「婚姻定義公投」只是文字操作的策略。事實上,去年大法官通過釋憲,已經說明憲法保障結婚自由包含同志,並同時強調同志的平等權。換言之,大法官已經主張,法律對於婚姻的認定應該包含同性婚姻。倘若反同團體反對大法官釋憲的婚姻定義,照理應該推動修憲,而不是發起這個法理邏輯錯亂的公投提案。
提案二:「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不應對未成年孩子實施同志教育?」
反同團體所謂的「同志教育」是一個非常模糊的範疇,什麼是「同志教育」尚有待釐清。「同志教育」是把孩子教養成同性戀嗎?但問題是目前的性別平等教育從來就沒過這樣的主張。所有支持同志權益的學者、專家,乃至於同志運動工作者,也沒有主張過性傾向可以被教出來;反倒是反同團體一直動員社會恐懼,暗示社會大眾性別平等教育會造成孩子性別混亂。
那麼,教導孩子具有學術基礎的同性戀、恐同問題、同志權益等議題,算不算是「同志教育」?然而,若將有學術基礎的知識排除於教育之外,這不只是反同志教育,而且是反智教育。更重要的是,當大法官已經釋憲主張同志的平等權,反同團體卻倡議要將「同志教育」的完全排擠教育之外,這樣的倡議顯然也有違憲之虞。
提案三:「你是否同意在不改變婚姻定義是一男一女結合的前提下,以專法保障同性別之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
第三個提案跟第一個提案內容重複,都是反對同志婚姻合法化,並主張將婚姻定義限定為一男一女。然而,如同前面已經討論過的,根據大法官釋字第 748 號 ,憲法保障的婚姻自由已經包含了同性婚姻,而且沒有另立專法的空間。所謂「婚姻定義前提是一男一女結合的前提」,在法律上根本不是這麼一回事。更荒謬的是,反同團體倡議專法的動機從來就不是為了「保障」同志,而是要隔離立法,將同志排除於一般婚姻法之外。這份公投提案把歧視性的專法說成「保障」,向選民暗示專法是正面的、可以接受的,這是極為惡意的文字誤導。
中選會即將在本周五針對上述三個反同公投提案進行聽證,我呼籲中選會必須要求反同團體具體釐清提案內容,而不是一直玩文字遊戲,誤導社會視聽。更重要的是,對於明顯違憲和不合法理邏輯的公投提案,中選會應該依法駁回,讓這場反同的公投鬧劇劃下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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