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武忠/農漁經學者
台灣又將迎來歐盟的檢視,希望能如台灣政府預期台灣遠洋漁業可以擺脫歐盟黃牌警告。其實這只是冰山一角,台灣漁業確實到了該全面檢視與革新的時刻。
過去在外人印象中的台灣四面環海,漁產豐富,有各式各樣新鮮的現撈魚貨供應,無論藍綠誰執政均再三強調海洋對台灣未來發展的重要性以及全力推動海洋經濟的承諾。事實卻是台灣海岸快速流失;沿近海漁獲量大幅減少需仰賴進口;水產養殖則早失去昔日被譽為養殖王國的榮光陷入停滯階段;政府還浪費龐大經費投入不當漁業補貼以及興建,最後淪為蚊子館的漁業公共設施。
漁業千瘡百孔。惜因漁業並非台灣經濟主體產業,致未受到外界關注,漁業甚至被視為農業的附屬,加以主事者缺乏專業素養,讓改革的風始終難以吹進僵化的漁業部門。為了追求漁業永續發展,確保漁民生計,需要直面問題並尋求對策!
早期的台灣漁業充滿生機,無論在賺取外匯,促進漁村經濟發展,改善漁民生活上表現亮眼,還獲得「漁業大國」、「養殖王國」等美譽。這些年來漁業施政普遍存在政治考量優於產業實際需求,缺乏長遠規畫和願景,加以決策圈窄化同質性過高,漁業看似風光表面其實充滿危機。為此將勇於提出台灣漁業長期存在的禁忌話題,並提出具體建言。謹分析如下;
1.漁業結構長期失衡;漁業大體分為遠洋漁業、沿岸漁業、近海漁業及養殖漁業等四大類。由於國際公海多數被劃入臨海國家的二百海浬專屬經濟海域,導致公海可自由捕魚面積大幅限縮,加以國際漁業資源的逐漸枯竭,遠洋漁業經營日趨困難。台灣漁民為了生計未經核可冒險進入他國經濟海域捕魚仍時有所聞。而各國為維護所屬經濟海域內漁業資源與當地漁民生計,對付非法捕魚的手段也越來越激烈。為此重要捕魚國家多將輔導重心從遠洋轉為沿近海及養殖漁業(中國大陸則反其道而行),而台灣政府還是以遠洋漁業為主體,卻又無法有效管理,台灣遠洋漁業的豐功偉業背後的陰暗面,終被歐盟高舉黃牌戳破,被迫攤在陽光下。
2.沿岸漁業資源持續枯竭;由於長期過度捕撈、非法捕魚、海域汙染、氣候變遷、外來種入侵和棲地被破壞、管理鬆散等因素造成台灣沿岸漁業持續枯竭。為了結合海洋保育與漁業永續發展,台灣各地紛紛辦理魚苗放流,官方宣稱效果良好。事實是台灣沿近海魚類資源及漁獲量持續減少,且已有愈來愈多的研究顯示,無意識的水產養殖作業方式及不當將人工魚苗放流,反而會造成生態失衡,得不償失。
3.養殖漁業陷入停滯;台灣養殖漁業曾有段輝煌記錄,被譽為養殖王國。後因養殖用水分配不足,部分地區養殖戶超抽地下水造成地層嚴重下陷,加以相繼發生嚴重的蝦病,魚病,造成養殖產量大幅銳減,官方開始轉向朝以內銷為原則並鼓勵養蝦業者前往國外投資間接促成東南亞養蝦產業的興起,而原先辛苦打下的國外市場也拱手讓人,台灣養殖漁業進入盤整期。
這些年來台灣養殖業環境未獲改善,總體表現也不如過去亮眼,主要原因之一在於做為水產科研主力的水產試驗所,過度重視智財權取得與技轉績效,政策鼓勵研究人員投向技術進入障礙低的項目(如面膜、健康食品等)與漁民迫切需求(如病害防治、綠能漁業設施、物聯網行銷等)脫節,也延宕新技術移轉給民間業者的時程,讓台灣水產養殖失去競爭優勢。
4.拙於漁業政策規劃;漁業政策為漁業施政的指導方針,漁業要想長遠穩建發展,就要有完整的漁業政策。例如日本政府透過制定《日本水產基本法》來明確水產業和漁村在國家社會地位並提出實現「確保水產品的安全供給」、「水產業的健康發展」等新的水產發展政策;美國國家海洋暨大氣總署漁業部門也提出「Marine Aquaculture Strategic Plan FY 2016-2020」,目標2020年可持續海洋水產養殖生產至少占總產量50%;中國大陸「十三五規劃(2016年至2020年)也特闢專章來論述拓展藍色經濟之政策。
而台灣漁業發展長期以來即缺乏前瞻性漁業發展策略,致無法建構出最適規模的漁業發展策略,讓漁業朝永續目標前進。遺憾的是國內漁業行政部門長期以來輕忽漁業政策制定的「專業性」與「重要性」,只有短期應急方案,缺乏中長期的策略規劃與具體目標。主事者缺乏對海洋正確認知也無力擘畫台灣漁業願景,只能隨波逐流。
5.科研成果宣傳流於綜藝化;日本是水產科技大國,向來強調敬業、嚴謹、誠信卻還是發生日本科學家小保方晴子資料造假事件。近十年來台灣政壇刮起一股浮誇風氣,上行下效,不僅行政機關如此連國內水產科研界也跟著吹起誇大不實的風氣,背離了科學家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實事求是的本質。國內部分學者及研究人員這種浮誇的作為已經影響到台灣整體的水產研究風氣和水準;可惜國內神聖的學術殿堂始終未見自省機制。
6.派系學閥長期壟斷漁業資源;國內學界頻傳資深大牌學者、學閥佔據職缺或學術資源的現象,而水產界亦長期存在少數派系、學閥壟斷漁業人事、行政、科研與經費等資源,形成小圈圈,無法因應多元且複雜漁業環境的快速變遷,研究成果和國際聯結大不如前,走不出去,成為漁業界不敢說的秘密。
在剖析台灣漁業所存在的問題後,願意進一步提出解決方法與對策,期盼台灣漁業能永續發展下去而不是終止於由派系、學閥所壟斷的這一代。
1.有效整合海洋事務;鑑於海洋事務日益繁複且涉及多部會業務,常發生相互推諉情況。為求事權統一經多方努力政府終於同意成立「海洋委員會」下設海洋保育署符合保育團體的期待,遺憾的是管理占海洋經濟重要份額海洋漁業的漁業署以及擁有試驗研究船隻及最多高端研究人力的水產試驗所,竟然隸屬農業部未納入海洋委員會,讓台灣在處理海洋事務拼圖缺了一大塊。為此有必要打破本位主義重新針對「海洋委員會」位階、各機關間職責劃分整合以及漁業署、水試所納編做更進一步討論修正,才能真正因應海洋時代的來臨。
2.漁業重心應轉向;配合國際趨勢,台灣政府也應該將輔導重心由遠洋漁業轉向沿近海漁業及養殖漁業。鑑於我國沿近海經濟漁業資源正逐漸在枯竭,為了有效復育漁業資源,台灣政府除了應全面檢討多年從事漁業資源保育管理的效益,並實施與人工放流配套的相應管理措施才能發揮其應有的功效。
3.應加強對外漁業投資;在實施責任制漁業、限縮國際漁業配額與強化專屬經濟海域(EEZ)內漁業資源保護的趨勢下,未來單純從事捕撈行為所需付出費用將越來越高,受到的約束也越來越大。為此,政府除了強化「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漁業合作發展協會」的功能,協助漁民循正常管道進入他國領海捕魚外,鑑於台灣無論在捕撈、冷凍冷藏、加工、行銷等技術以及設備上均相當先進,可以透過有計畫整合國內漁業資金、技術、人才、設備等進行海外漁業二級及三級投資,運用當地豐富漁業資源與基層勞動力生產高附加價值漁產品,行銷全球創造出更大的經濟利益,連帶改善當地漁村經濟而不只是捕撈漁獲。
4.應積極尋求養殖漁業的第二曲線;面對未來水產養殖仍將面臨水土資源短缺,病害叢生,優質種苗供應不足,魚粉過度使用,不當藥物殘留等問題,台灣養殖漁業可以透過發展海洋養殖,健康養殖(蝦)生產,優質幼期餌料供應,疫苗研發製造,健康種苗供應等找到台灣水產養殖的第二曲線,讓台灣水產養殖為台灣經濟、糧食安全做出更大的貢獻。
5.應修正水產科研成果授權方式;台灣曾享有養殖王國的美譽,主要關鍵在於水產科技的領先。過去公家試驗研究機構,研發出來的成果以無償方式很快移轉給民間養殖業者,讓他們持續取得品種、技術等領先。近十年來因主事者過度重視智財權及技轉獎勵金取得,使得研究方向偏離,也延宕新技術的移轉,讓台灣逐漸喪失競爭優勢。想要恢復競爭優勢,必須導正「浮誇」的組織文化與過度追求技轉和專利權的迷失,針對現行技轉規範做出重大修正(包括獎勵金回饋比率、支領資格限制、技轉對象等);應將辛苦研發的新品種、技術、設備等如過去般快速移轉給漁民使用;為了提高研發動能,對於研發有功之科研人員,政府可以依其對產業的貢獻度,給予不同的獎勵包括考績、升遷、獎金等,才不會有各單位雨露均霑的離譜行徑。
6.應導正漁業資源長期被壟斷的缺失;為了台灣漁業永續發展應該嚴禁已退職高官或退休教授透過過去培植人脈繼續左右漁業人事、經費、科研等運作,對於相關計畫審查之專家學者也要有任期制,迴避原則並公開透明避免黑相授受。唯有毅然斷開不當的操弄,才能讓台灣漁業朝向正常發展!
7.水產投資、貿易應回歸市場機制;台灣養殖虱目魚、石斑魚、甲魚蛋成為ECFA樣板及兩岸政治博奕的棋子,隨著兩岸關係的陷入冰點讓國內養殖戶吃足苦頭。近年來中國大陸已是公認的水產養殖大國,未來兩岸關係勢必有所調整,國內養殖業者、廠商、貿易商應該回歸市場機制,在進行投資或貿易前,應該經過技術、競爭力、市場、投資風險、投資報酬、政治風險等評估,不要一廂情願,更不宜將全部雞蛋放在一個籃子裡。
多年來台灣領導人均強調開發海洋的重要性,可惜「講一畚箕做不到一湯匙」,遠洋漁業越來越難行,漁民出海捕魚依舊提心吊膽;沿近海漁業資源持續枯竭,台灣還只是海島國家;連一向引以為傲的養殖漁業也不再耀眼,遑論海洋發電、遠洋貿易、海洋油氣、航運旅遊等。如此缺乏海洋思維的台灣距離海洋國家的目標何其遙遠。如今隨者新海洋時代的來臨,台灣無法置身事外,蔡政府有必要正視漁業長期存在的問題,全面對台灣漁業進行體檢並做出革新才能化危機為轉機,為台灣耕耘出屬於自己的一片藍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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