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騰鷂:迫切需要的是教育改革

出版時間 2018/02/23
近年台大、陽明、文化、高醫大等多校校長遴選都發生爭議,但只是台灣教育問題冰山之一角,整個教育結構之扭曲等重大問題才是政府必須改革者。圖為前台大教授上街籲教育部盡速核定新任校長人事案。資料照片
近年台大、陽明、文化、高醫大等多校校長遴選都發生爭議,但只是台灣教育問題冰山之一角,整個教育結構之扭曲等重大問題才是政府必須改革者。圖為前台大教授上街籲教育部盡速核定新任校長人事案。資料照片

林騰鷂/經社法制學者

春節剛結束,就有百位台大師生到凱道靜坐,向蔡英文總統「拜年」,要求政府別讓台大「哭泣」,沒有校長。這是台大,也是台灣教育史上,破天荒的大事,值得社會關切。

平實而論,管中閔所涉發表論文抄襲,以及擔任企業獨立董事,與遴選委員有利益衝突情事,已是重大教育倫理問題。論文採「在會議發表而未正式出版的就不算是抄襲」的見解,恐難平眾議,而在企業擔任幫閒獨董,站在財團頭家背後身影照片,以及每年獲取近千萬元薪酬,也很難贏得人們對教育高雅人品的期望。

近年來,台大、陽明、文化、高醫大等多校校長遴選都發生爭議,只是台灣教育問題冰山之一角,整個教育結構之扭曲、教育精神之淪喪、教育風氣之頹廢、教育人品之敗壞以及教育資源之濫用,恐才是政府迫切需要改革者! 

特別是公私校30比70之畸形教育結構,以及就讀公校多為領取無償教育補助的軍公教子女,就讀私校多為負擔有息教育貸款的農工攤子女,已造成社會階層的僵固化。又與美國不同的是,我國私校董監事,多無出資,且未能募款,單純依賴高於公校兩倍學費及教育部、科技部、農業部等部會的補助,就能把持校政,胡亂支配財源,以致弊端叢生,驚駭社會。

筆者在民國90年時就以《教育王國正在教育亡國》一文,指陳私校的種種弊端與禍害,但未見扁馬政府積極處理。政黨三次輪替後,筆者也在報端發表《蔡英文要除的教育三害》,要求新政府正視並清理私校對國家財政及教育理念之禍害,但至今已過1年半,《私校法》之修正仍被執政黨有意的擱置,以致私校萬年董監,仍在為害青年。

例如,教育部容認中央教育部、縣市教育局高官、公校校長退休後,利用人際關係,轉到私校擔任校長、董事長或講座教授,領取公校校長兩倍之薪資或幾近政府機關幾十倍之車馬費。而青年博士則受到排擠,苦無教學相長之專職,只能在各私校兼職流浪謀生。又若干私校董監事及校長與財團狼狽為奸,更有假借建教合作,無償或賤價的使用青年學生之勞動力。

又如《教師待遇條例》之制定施行,本是仿照德國1919年《威瑪憲法》、1949年《基本法》中,「私校教師待遇不得低於公校教師,否則不准設立之規定」,但因教育部有意護航,只低度的規範私校教師待遇比照公校教師待遇,而放任若干私校剝奪教師原本可以比照公校教師領取的年終獎金及學術研究費,刻薄輕賤了私校教師的待遇與尊嚴。

從教育史來看,公設公辦的9年國民義務教育,確實提升了教育的公共性,但12年國教以每年近300億元預算,數人頭的方式補助私校,則劣化了教育的公共性。又賴清德內閣未能全盤思考當前私幼教育亂象,只想單純補貼私幼學費,恐將加速敗壞教育的公共性!

教育的公共性如此淪落,教育改革能不迫切進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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