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慧青/國政基金會高級助理研究員
壹、前言
戴資穎2月21日在臉書指出國家隊訓練場地不足的問題。雖然國家運動訓練中心發出聲明,目前10面場地已比里約奧運培訓時多,未來也將依需要增加到14面,但此事件已突顯出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訓練設施等方面皆待加強的問題,更應檢討該中心自2015年改制行政法人後的效益。
貳、國家運動訓練中心面臨的問題
一、國家運動訓練中心的軟硬體尚待改善
國家運動訓練中心除了羽球場的問題,棒球場也曾被質疑場地狀況不利選手訓練並有許多待改善處。另外,在軟體支援方面,以運動科學支援為例,「國家運動訓練中心105(2016)年度績效評鑑報告」平均分數84.7分較去(2015)年83.7分進步(滿分100),其中有關執行運科相關支援、資料建置與蒐集、檢測的評鑑項目評分達到8.8分 (滿分10),但卻是較2015年(9.2分)退步;亦有不少評論認為國家運動訓練中心的運動科學支援有大幅改進空間,國家運動訓練中心雖已成立運動科學支援團隊,由運科團隊進行支援工作結合國內運動科學領域之專家學者或醫師(領域包括生理、心理、力學、營養、體能訓練、醫學、物理治療等)參與投入,但目前國家運動訓練中心的物理治療師、防護員人數不足、薪資過低,陞遷管道不足,導致有經驗的高階物理治療師與防護員難以留用是不爭的事實。
二、國家運動訓練中心改制行政法人,改制效益尚難彰顯
國家運動訓練中心法人化之後,取代了全國體總負責選、訓、賽的功能,且依「行政法人」性質,必須自負盈虧,挑戰不小。雖然根據《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該中心之經費來源包括:政府之核撥及捐(補)助、國內外公私立機構、團體及個人之捐贈、營運之收入,以及其他收入。但查據國家運動訓練中心今(2018)年度預算發現,其收入來源仍與去(2017)年相同,以政府補助為主,占了近九成,僅一成為業務外收入(整體收入8億5908萬元,政府補助收入包括:政府公務預算補助、政府專案補助、運發基金補助,合計8億4928萬元)。
而體育署今(2018)年度工作計畫「國家體育建設」之分支計畫「推展競技運動」之「獎補助費編列了373,203千元,其中有關補助行政法人國家運動訓練中心相關經費,包括:補助行政法人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基本維運等經費153,759千元,以及補助行政法人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辦理提升國家競技運動實力之運動醫學暨科學輔助計畫相所需器材經費13,000千元,合計166,759千元,寡占了推展競技運動經費近四成一。
此外,「國家體育建設」之分支計畫「整建運動設施」編列了660,000千元獎補助費,用於辦理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公共設施、宿舍、餐廳等工程設施興建,若加計此獎補助費,政府對於國家運動訓練中心的補助已逾15億元。綜上,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自2015年起改制為行政法人,迄今已超過3年,惟財源自籌情形無法有效提升,亦難突破原有營運模式,改制效益未能彰顯。
參、建議
一、充實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軟硬體設施和服務
國家運動訓練中心為國家頂尖運動選手訓練場地,場地設備適切與否及維護狀況影響選手訓練成效。國家運動訓練中心應針對訓練場地問題每年定期檢討改善,同時,應針對運動選手及教練進行國家運動訓練中心滿意度、使用情況調查。國家運動訓練中心監督機關(教育部)則應確實督促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充實各領域運動科學研究專業人員,包括:整復師、醫師、物理治療師、心理諮商師、體能訓練師等,並提高其待遇,以及增設各科運動科學實驗室,充實相關儀器設備,落實運動科學支援訓練,以完善國家運動訓練中心的各項軟硬體設施和服務,建構符合運動選手、教練的訓練環境,提升國際競技運動競爭力。
二、管理層級應發揮經費籌募的能力
國家運動訓練中心法人化自主彈性較大,該中心現有14名董事中有兩名為兼具單項運動協會理事長身分的知名企業家,應具相當經費籌募能力或經驗,期許其能發揮多元創意,廣闢財源,減少政府經費之挹注。同時,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可考慮比照2017台北世大運模式,引進民間力量,在品質與創意的操作上,找到國內有一線操作經驗的民間公司團隊來進行品牌管理,建立長期建立品牌定位之規劃及對外宣傳管道,以形塑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專業形象,讓贊助企業主動投入並挹注資源。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