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秀男/醫師、醫勞盟法律顧問
《勞基法》修法引發社會動盪,立法院臨時會前夕,筆者於1月3日曾投稿《蘋果日報》即時論壇:《態度決定高度,賴院長與蔡總統的危機處理關鍵時刻!》苦口婆心提醒:互相傾聽,尊重包容,溝通協調,實在值得賴清德院長與蔡英文總統參考,列入相關法制改革啟發與深思,「傾聽傾聽再傾聽,謙卑謙卑再謙卑!」若未能化解危機,必然對撞,雙輸多輸。
無奈,最後朝野協商失敗,1月10日《勞基法》修正案三讀通過,引發各界對各條文疏漏不滿,紛紛發起公民投票複決創制,反對《勞基法》鬆綁倒退,惡化勞動人權,2018年儼然已經成為公投年!
其中《勞基法》第34條修正案,輪班間隔將從11小時縮短為8小時為主要爭點之一,32-1條也是影響深遠。醫勞盟在蘇嘉全院長敲下議事槌同一刻,同時發動公投:「您是否同意勞工工作採輪班制者,更換班次時至少應有連續十一小時之休息時間。為保障勞工健康與大眾安全,應刪除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但書與第三項文字。」
為甚麼要捍衛勞動人權與人民安全?為什麼要捍衛勞工休息間隔11小時?各界關心勞動人權與病人安全,長期研究與論述有10大面向與理由:勞工健康、大眾安全、世界人權、國際比較、憲法保障、立法目的、實證研究、產業經濟、職業安全衛生、蔡總統政見承諾與政治效應。
歷史不能遺忘,經驗必須記取。2017年勞動節有一位全聯員工因為顱內出血倒下,一週後過世,事發當天即是「晚班接早班休息不到8小時」的「花花班」,而且「連上七天班」;更多行業過勞死頻傳,醫護過勞職傷更是血淚斑斑,16萬執業護理人員也是「花花班」的受害者。根據調查,護理人員每日平均睡眠時間6.9小時,僅有32%受試者認為睡眠時間足夠。
沒有醫安,沒有病安!沒有勞安,沒有國安!過度疲勞昏睡的司機,交通安全一定出問題;過勞昏睡紛亂的立法院,立法品質一定出問題。
2016年12月《勞基法》修法之「花花班條款」:輪班制更換班次時,至少應有連續11小時休息時間,係參考《歐盟工作時間指引》(Working Time Directive),但行政機關卻遲遲不施行,不到一年就要再修法倒退鬆綁。
2017年3月29日勞動部召開「花花班條款」研商會議,衛生福利部代表指出「醫護人員不足」,並提出三方向建議,包括讓醫療機構能有足夠「緩衝時間」,或採取配套「彈性措施」,衛福部甚至建議醫護人員「排除適用」《勞動基準法》之輪班間隔至少應有連續11小時休息,欠缺勞動人權與職場健康安全的思維,令人匪夷所思。
根據2014年勞安所的調查報告,84.5%護理人員認為「工作會影響健康」,其中有60.2%「覺得睡眠不好」。台灣護理人員領照人數27萬7千多人,執業人數僅16萬人,護理人才流失與醫療崩壞,有健保沒病床,原因何在?
此次《勞基法》修法,行政院的修法理由,早已用「工作特性與特殊原因」背棄了醫療業、製造業與交通運輸業之勞動人權保障:「有關輪班制勞工更換班次時間至少應有連續十一小時休息時間之規定, 對於勞工身心健康當有助益,惟如一體施行,恐將衝擊現有採行三班制方式輪班之產業(包括製造業、交通運輸業、醫療保健服務業等),造成排班困難,例如遇到連續假期致出勤員工減少,以及原本即人力吃緊之中小型、微型企業或區域醫院等。」
為什麼留不住人?為什麼缺人不多請人?為什麼不改善勞動條件?還要鬆綁《勞基法》之最低勞動標準惡化職場健康安全?危及了病人安全與大眾安全是誰的錯?鬆綁法規的系統錯誤是哪一個政黨或行政機關的錯?
輪班制行業如交通運輸業、醫療保健服務業,既然被肯定跟大眾安全與公共利益有關,為維護勞工健康及公眾利益,更應該維持輪班間隔休息應有連續十一小時。
2018年1月10日挑燈過勞夜戰的立法院三讀通過之《勞基法》第34條,增列但書:「但因工作特性或特殊原因,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商請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得變更休息時間不少於連續八小時。 」
1月10日凌晨2時30分,立法院院會進行表決,出席100人中,60人贊成、35人反對,通過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再修正動議;其中民進黨立委只有林淑芬、江永昌、劉建國、鍾孔炤、葉宜津等5人投下棄權票。下一次選舉,台灣人民會算清楚!
何謂「工作特性或特殊原因」之「特殊」?前述修法鬆綁的理由「人力不足」、「排班特殊困難」、「大眾特殊利益」、「產業經濟特殊發展」,會造成哪一個行業受犧牲?醫療保健業夥伴除了護理師,還有社工師、醫檢師、藥師、放射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醫師、牙醫師、中醫師與警衛保全等等,誰的專業與工作特性不特殊?尊重人性尊嚴與勞動人權,沒有人是局外人!
《勞基法》修法通過第一天,社工與社福人員的勞動人權就被犧牲了!
勞動部長稱社福人員對所「服務對象的需要」,「工作特性」?預告了有關《勞基法》輪班休息時間規定之「例外」,社福人員可自11小時放寬為8小時。這樣的「政府把關」品質低落不堪,很快就被各界打臉反彈。
「勞工是總統心中最軟的一塊」,社工更是醫院血汗過勞更軟的一塊。我們要支持台灣社工師,聲援台灣社福人員的勞動人權。然而,下一個血汗過勞犧牲的行業勞工是誰?交通運輸業勞工與大眾安全有關,也是「工作特性或特殊原因」之「例外」嗎?
悲劇歷史不能重演,經驗教訓必須記得。2018年1月10日《勞基法》修惡,是台灣勞動人權暗淡的一天。淒風冷雨,再怎麼冷,也不應該用勞工的血來暖自己。
杜絕花花班,公投保平安!加班變功德?公投惡法撤!過勞人會倒,公投爭公道!
有健康的員工,才能守護人民安全!全人關懷,健康促進!台灣人民站在一起,反對行政院與立法院胡亂修法,惡化台灣勞動人權,唯有發動公民複決,才能捍衛勞動人權與大眾安全,幫廣大弱勢勞工說說話,讓最會傾聽與協商的政府聽一聽:沒有醫安,沒有病安!沒有勞安,沒有國安!
到底是資方老闆彈性重要?還是勞工人權與社會安全重要?台灣民主與人民的選票很快就會告訴政府答案。態度,決定高度;格局,決定結局。
黑暗冷漠終將過去,天色漸漸都會光。捍衛勞動人權與人民健康安全,永不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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