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獎金 就足以養廉嗎

出版時間 2018/01/17
台北國稅局黃姓前審查員,涉嫌於退休前,覆核審查稅務時,向三家公司索賄300萬元,助業者逃漏稅,對照財政部前部長張盛和過去曾說:「取消查稅獎金不足以養廉」,格外諷刺。圖為財政大樓外觀。資料照片
台北國稅局黃姓前審查員,涉嫌於退休前,覆核審查稅務時,向三家公司索賄300萬元,助業者逃漏稅,對照財政部前部長張盛和過去曾說:「取消查稅獎金不足以養廉」,格外諷刺。圖為財政大樓外觀。資料照片

林一君/資深研究員

台北國稅局黃姓前審查員,涉嫌於退休前,覆核審查稅務時,向三家公司索賄300萬元,助業者逃漏稅,新北地檢署認定他涉貪罪證明確將他起訴。這行為對照財政部前部長張盛和所說:「取消查稅獎金不足以養廉」,實在是太諷刺了,有獎金也不足以養廉啊!

對百姓而言,稅務獎金是「萬稅之源」,也是「萬惡之源」,稅官可以自行認定百姓的所得來開單課稅,如名模的執行業務所得被稅官指為薪資所得是為典範,幾乎所有的冤稅案都是稅官把「有所得要依法繳稅」擴充為「有所得要繳稅」,把課稅最高原則「依法」二字拿掉,就變成稅官用稅單來戕害人民的了。難怪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統計2017年全台有936萬件欠稅欠費的強制執行案件,這一切都是稅官貪圖稅務獎金的傑作,全台灣平均每10人就有4人遇到欠稅欠費強制執行的問題,真的沒有人是局外人,這當中又有多少是冤稅案呢?

台大退休教授陳志龍認為,其他法治國家根本沒有人在發放稅務獎金,公務員本來就領有固定的薪水,怎麼還會有開稅單、把人民當鵝拔毛還能領獎金的制度?「這根本是納粹時代的法條!」太可怕了。

大家常常說「中華民國萬萬稅」,真的不是蓋的,其實台灣的稅制有太多的極權專制的影子,例如欠稅罰鍰是論倍的罰,歐美文明國家只有20%-30%的罰鍰;稅單要訴願要先繳一半稅金,而美國只需繳規費60元美金(台幣約1800元)即可訴願;又台灣人民欠稅可以被管收、限制出境等極其違憲的處罰,這是歐美文明國家沒有的,百姓非常希望小英政府早日推動稅改,廢除上述戕害人權的稅制,尤其是廢除稅務獎金,讓台灣是真正有人權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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