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法治黎明到來的那一天

出版時間 2017/12/29
警方23日夜晚在台北車站外利用優勢警力包圍抗議勞基法修惡民眾,並抓上警備車丟包,其中更包含在現場給予法律協助的律師,引發爭議。資料照片
警方23日夜晚在台北車站外利用優勢警力包圍抗議勞基法修惡民眾,並抓上警備車丟包,其中更包含在現場給予法律協助的律師,引發爭議。資料照片

賴瑩真/律師

前兩天出席了一部韓國電影《1987:黎明到來的那一天》首映會,看到電影裡描述了韓國1987年六月民主運動的始末,這才知道,原來韓國由軍人獨裁政權邁向全面民主化的重要契機之一,竟是始於檢察官不願姑息國家暴力的堅持。

當時因為一名大學生被警察刑求後猝死,警方為了掩蓋真相,以各種方式脅迫值班的檢察官盡速火化遺體。但是檢察官因深感案情並不單純,堅持一定要先驗屍,並在驗屍確認是遭警方刑求致死之後,技巧性地公布驗屍結果,引起民眾譁然,使得這名大學生的死引起韓國人民的關注與憤怒,最終導致全斗煥獨裁政權的全面瓦解。檢察官在這部片中,展現出即使在威權體制的陰影下,仍堅持獨立辦案與依法執行的態度,終於讓真相展現在世人面前,激起民主的浪潮。

可見得面對國家威權與暴力的威脅時,人權保障的最後一道防線,往往是要看身為掌握公權力的法律執行者──法官和檢察官,願不願意肩負起捍衛人權、遵從憲法的責任,具體執行憲法與法律中保障人權的相關規定。

場景回到台灣,近年來公民意識升高,群眾陳情抗議事件頻繁。但遺憾的是,警方在處理這類事件時,卻多次出現違法暴力驅離民眾的爭議。在馬政府時期,分別在323行政院佔領事件、428反核佔領忠孝西路事件中,發生警察違法暴力驅離導致民眾流血受傷的憾事;而在蔡政府上台後,近日也因為《勞基法》修法爭議,發生了警察在沒有任何法律基礎下,動手將律師捉上警備車,並載到郊外野放的奇聞。

由此可以知道,無論政權如何更迭,一個不懂得自我節制,驕傲又膨脹的行政權,永遠是人權的最大噩夢。尤其是近年來警方動輒祭出使人「被妨害公務罪」手段,只要陳抗民眾有一點肢體動作,就立即遭警方以妨害公務罪逮捕法辦。然而警方執法過程的諸多缺失濫權之處,卻總未得到相關追究。此時人民所能冀求的,除了希望法院在審理民眾構成妨害公務罪之前,先確認警察是否確實合法執行公務之外,更期待的是,檢察官能夠負起監督警察的責任,挺身面對國家暴力,對於濫權執法的警察進行偵查,保障人民不受侵害。

警察抓捕陳抗現場的律師一事,即使在過去戒嚴時代也從未聽聞,卻在大動作宣示要司法改革的蔡總統任內發生了,讓人不禁感覺格外諷刺。人民尋求律師在場辯護、協助的權利,就被警察粗暴的執法徹底抹煞,而警方至今仍無法說出法律依據在哪,這難道不是對律師、對法治的徹底藐視嗎?而我們的執法機關在面對這樣的事件時,是否又能拿出如電影中檢察官的膽識,堅守職責,不畏各方壓力,發揮制衡行政權的力量呢?將來若案件進入司法程序之後,我們是否也能期待法院恪守法律規定,嚴格審視警察執法的相關程序是否合法,莫讓警方躲在「執行公務」的大旗之後,卻趁機侵害人民權利事件一再發生呢?

且讓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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