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得為民粹?

出版時間 2017/12/14
論者指出,從此次罷免立委黃國昌的正反方中,剛好各自體現了Margaret Canovan所舉出的兩種態樣,「民粹式民主」及「反動式民主」。資料照片
論者指出,從此次罷免立委黃國昌的正反方中,剛好各自體現了Margaret Canovan所舉出的兩種態樣,「民粹式民主」及「反動式民主」。資料照片

何以得為民粹?──覆黎小軍《民粹主義?罷昌行動?》一文

張立軒/新北市民

拜讀黎先生投書後,有些話不吐不快。就我認為將民粹主義惡質化云云強加至黃國昌委員身上,著實太過沈重且不恰當。

為什麼我這麼說?在Margaret Canovan 1981年《Populism》一文中,就歷史脈絡將民粹分作兩大塊共七種的樣態。相信以黎先生的學識,必清楚知悉,便不贅述。Canovan所認為的,民粹主義在過往歷史的框架下,往往是跨過了代議民主抑或是社會既有的政治秩序,在民氣可用的狀況下直接反應訴求,加以實現。從此次罷免的正反方中,剛好各自體現了Canovan所舉出的兩種態樣,「民粹式民主」及「反動式民主」。

將其定義,2014年,中國國民黨當時為我國國會的多數,卻粗暴的在30秒將「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送出審查會。代議政治的失靈,台灣社會風起雲湧,訴諸取代失職立委諸公們的直接民權意志。固然我不認為此次的運動所產生的後續效應只與時代力量與黃國昌個人有關,是屬於全體台灣人的。但就黎先生的文章而言,時代力量的崛起可謂是Canovan所定義的「民粹式民主」。

而在定義安定力量上,是一種反自由主義的體現。用一種近乎反動、壁壘分明式的意識型態去強加一些脫離現實的罷免理由,達成其堅守之自身價值。這種對抗自由開放,為達目的不論手段的方式,符合Canovan所定義的「反動式民主」。當然,恕我難以同意黎先生將安定力量的行為視作法治,到被罷免方家樓下對其家人叫囂、咆哮,甚至是假冒選舉委員會催票電話的違法行為,這類離經叛道的作為絕非反動式民粹,而是犯罪,在此敘明。

近年來,其實不僅有台灣社會進入了民粹主義的射程範圍內,國際社會中反映了諸多的類似案例。誠如黎先生所言,因為貧富差距懸殊、階級無法流動、體制內的秩序失靈等原因,階級間、世代間的對立進而加劇,民粹主義蔚為顯學,因為這或許也是最直觀反應民眾需求的一種方式。亦如黎先生所道,民粹主義絕非是貶義之詞。然而近年最喜歡替台灣社會中民粹主義的展現冠上汙名的,一是中國共產黨,二是中國國民黨,哥倆好在過了六、七十年後,終於又找到了相同的目標。

如前所述,各種態樣的民粹主義體現,就我認為並非是不健康之事,某種程度上而言,這是一種多元性的展現。民粹也不必然完全喪失理性,或如游盈隆教授所作之民調顯示同性婚姻在台灣是一種橫斷式的價值選擇,沒有模糊空間。但就我觀察雙方多數人也是用一種良性訴諸理念的方式來競爭,較為遺憾的是此次的罷免案並非全然如此。罷免方強加莫須有之事,這就走遠了些。

引用現任國安會諮委陶儀芬老師2008年著作的一段話:「民粹主義在今天幾乎是『政治操弄』的同義字,無論是政治人物或政治觀察家,都喜歡用『民粹』來形容他們厭惡的政治現象,好像只要幫對方貼上『民粹』的標籤,對方就立刻被畫入一個『不可理喻』的範疇,這樣論者就可以對其主張卸去同情理解的基本職責,而放縱自己『理性』優越感的情緒滿足。」我相信若是要跳脫過往藍綠惡鬥巢窠的人,絕非惡意將看不順眼的人事物便定義為民粹主義的惡化,這樣的欲加之罪並非公允妥當。

就我個人以為,這場罷免是一場是非價值的選擇。當一位兢兢業業、克盡職責的被霸免人,秉持著推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信念正面迎擊。而另一方,透過反動式民粹包裝謊言、造謠甚至是違法之離譜作為,這種顛倒黑白去進行反自由主義的方式,絕不是社會樂見的。找回台灣社會的公理,向有心人士透過包裝掩飾自身價值說不,方是這場罷免真正的意義。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