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中庸」之道

出版時間 2017/11/29
行政院再啟動《勞動基準法》修法,但不只在野黨反彈,綠委也有雜音。圖為行政院長賴清德。資料照片
行政院再啟動《勞動基準法》修法,但不只在野黨反彈,綠委也有雜音。圖為行政院長賴清德。資料照片

曾肇昌/律師、全國律師公會前理事長

《勞基法》「一例一休」的再修法,有條件鬆綁「七休一」規定,給予「彈性」,並不是把「例外變成原則」,賴揆希望增加企業彈性,修法立意良善,過猶不及,應採「中庸」之道,朝野政黨在立院攻防激烈,爭先「討好勞工」,在院外「勞團」展開長達269小時的絕食抗議行動。

其實,非理性的抗爭,應非正常的公司員工的作為,不能真正代表勞工的心聲。論者有謂:該所謂「勞團」係「職業勞工」,非正常在公司上班的員工,否則,連續三日曠職,必遭解僱。至於在野黨在立院抗爭霸佔主席台杯葛議事,未能「理性辯論」,或許「做秀」,對於極端的偏見,殊不足取,對於「理性討論法案」並無幫助。

有人迷信「『勞工』的選票」大於「資方」,似不切實際,此觀過去勞動部長、局長曾參與總統、立委的選舉結果,得票率偏低,未獲支持,理應保持中道,足證「理性問政」的必要。

若因「太過理想性」的訴求或為「反對而反對」的論調,導致僵硬的法規無法導正,則勞、資雙方皆係輸家。論者有謂:應著眼於「先拚經濟」,而採漸進式的修法,勞資雙方皆能接受為必要。

當初《勞基法》修法為「降低工時」,原以兩周工作84小時,降低為80小時,即每周減少2小時即可,至於這2小時究係「加班」或「休息」,由勞工自行選擇即可,其他部分並無多大爭議,容留「勞資」自行協商,政府不必多加干涉!

在政策上,政府如著重「加薪」,則企業界「人事成本」上即應考慮「調降退職金」以資因應,因企業界對「現職人員」多照顧而為「加薪」,則對「退職人員」必定減少退職金,固不待言!

目前部分企業,以減少加班多休息,使得勞工實際收入減少,加上物價波動,勞工的日子愈來愈難過,全台為了「一例一休」繼續虛耗下去,勞資雙方皆受苦!

希全民能體諒目前台灣勞資困境,俾提昇國家競爭力,俾造福全民是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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