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清:別用「家長」名義散布恐同語言!讓青少年同志平安長大

出版時間 2017/11/25
上周《兒童權利公約》審查會議中有多個團體高舉「LGBT滾出台灣」看板。作者提供(李晏榛攝)
上周《兒童權利公約》審查會議中有多個團體高舉「LGBT滾出台灣」看板。作者提供(李晏榛攝)

江河清/American University 人類學博士候選人

近年來,反同組織經常包裝成家長團體進行反同活動、投書各大媒體。不論再多相關專業人士提出再多反駁的證據與理論,這些反同人士一味訴諸家長身份合理化他們的論點,而不是回歸議題本身,就事論事的公共討論。他們將法律上保障家長對自己孩子的教育「參與權」,無限擴大詮釋為對於整體教育政策「決定權」或「優先權」,一再誤導社會視聽。反同人士討論議題的方式不但無助於公共議題討論,而且根本是反智和反民主
 
此外,每當有人揭露這些「家長團體」其實就是反同組織,這些團體的主導者也普遍活躍於各反同活動中,而且跟保守基督教會有緊密關連,這些反同人士就會堅稱他們不是反同,而是實行家長保護孩子「天賦人權」,跟他們的宗教背景無關;或是提出不相干的言論自由和宗教自由,捍衛他們的反同觀點。
 
反同人士藉著「家長」名義打的混仗由來已久。以今年為例,包含兩公約》國際審查會議北市性平委員會的家長席次爭議社會領綱公聽會要求委員示範肛交,以及近日的《兒童權利公約》審查會議,我們都看到這一群反同人士以「家長」現身,散佈仇恨的恐同語言。
 
在這個《兒童權利公約》審查會議上,包裝成家長的反同團體如下:台灣性別人權維護促進協會、中華兒少愛滋關懷防治協會、台灣全國媽媽護家兒聯盟、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全國家長會。
 
他們在會議現場不只干擾其他人發言,還有人高舉著看板「LGBT滾出台灣」的仇恨語言,甚至打人。這些人號稱是愛孩子的家長,但整個行動卻充滿仇恨;「家長」似乎只是他們包裝反同身份的外衣,而「孩子」則是用來反同的工具。如果他們真的愛孩子,為什麼不能夠在平等的對話基礎上,根據有公信力的研究證據,討論兒童權益?
 
日前,中原大學的教授曾淑賢投書蘋果論壇「台灣的兒少政策走歪了」,唱和這些包裝成「家長團體」的反同人士。她在文末指責「性別人權團體不該在教育領域採用社會運動的操作模式來對抗家長」,但問題是這些反對者真的是以家長的身份提出意見,主張「LGBT滾出台灣」嗎?這真的算得上是一場「家長」與同志團體的抗爭嗎?如果他們關心孩子的成長與未來,為什麼在環保、勞動、階級的議題上,從來不見這些反同的「家長團體」聲援?反而是同運團體還比較積極在這些議題上發聲。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該文章作者去年就曾經投書蘋果論壇,引用學者Daniel Potter的家庭變遷研究,質疑同志的親職能力,但經筆者查證,該學者在他的文章中主張同志婚姻合法化有助於同志家庭穩定,對於孩子發展是正面的。曾淑賢一再為反同團體辯護,以學者身份投書,卻明顯扭曲學術研究,誤導社會視聽,恐怕也有學術倫理問題。
 
在我自己的學術研究中,我聽過許多同志描述在青少年時期因為歧視、孤單、不被理解,曾出現自殺的念頭。有許多同志在各種壓力下傷痕累累地長大了,帶著創傷進入成人世界,但也有些青少年同志根本就沒有機會長大。
 
事實上,台灣社會早已經歷數起青少年性少數的悲劇,像是高樹國中的葉永鋕事件,以及鷺江國中的楊允承自殺在更早之前,還有兩位北一女學生一起自殺,她們在遺書中說:「當人是很辛苦的,使我們覺得困難的,不是一般人所想像的挫折或壓力,而是在社會生存的本質就不適合我們,每日在生活上,都覺得不容易,而經常陷入無法自拔的自暴自棄的境地。」
 
如今,當包裝成家長的反同團體拒絕承認青少年同志的存在,甚至在《兒童權利公約》審查會議上散佈仇恨語言,主張「LGBT滾出台灣」時,其他社會公民有必要為青少年同志站出來,讓恐同與仇恨滾出台灣,讓青少年同志可以平安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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