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宇/陳李農改研究團隊執行長
澳洲淡水龍蝦(Cherax quadricarinatus)在澳洲被列為管制品,不得任意飼養或放流。而台灣在70年代曾引進美國螯蝦試養後,因成長快速,對同一淡水水域的魚類、甲殼類、水生植物、水稻等均會造成很大的威脅,被視為有害物種,政府不予推廣,在台灣已少有人養殖。
克氏原螯蝦(俗稱小龍蝦)原產於美國的路易斯安那州,卻在中國大陸異軍突起,2016年的產量達生產量89.91萬公噸,產值高達564.1億人民幣並開始外銷,成為全球最大的小龍蝦生產與消費國。
日前國內媒體報導南台灣正在興起養殖澳洲淡水龍蝦(Cherax quadricarintuas)熱潮(苗栗、宜蘭、花蓮也開始有人飼養),也多次出現在螢光幕前(如金正恩欽點台灣澳洲淡水龍蝦王勇闖北韓報導),讓許多業者躍躍欲試。
記者詢問漁業署卻說,市面上的澳洲淡水龍蝦都是非法輸入,呼籲業者不要養殖,以免造成生態環境的破壞。然而該署在2017年9月17日答覆民眾詢問有關澳洲小龍蝦目前在國內,是否有明文規定不可養殖及食用市場的販售時,卻指出澳洲小龍蝦係四脊滑螯蝦,該署於2015年同意在清查納管、規範防逃設施等前提下可進行養殖,每年皆由各地方政府輔導管理所轄養殖場施設防逃設施(誰來管理?出事誰負責?)。
目前依照國內規定究竟可不可以進口澳洲淡水龍蝦及繁養殖澳洲淡水龍蝦,主管機關農委會必須要有明確的答案並公開說明,以免造成業者一窩蜂養殖,難以收拾。政府理應要有風險管控能力,不能等到爆發病害(如小龍蝦瘟疫Crayfish Plague等)、破壞生態環境後再來取締,屆時傷害已經造成,不僅養殖業者蒙受損失,政府也必須花大筆經費和力氣來善後。
80年代台灣曾經是全球讚譽的養蝦王國,以養殖草蝦、斑節蝦為主年產量超過10萬公噸,1987年底國內養殖草蝦發生不明原因大量死亡,產官學研束手無策,草蝦產量遽降至原產量的五分之一,產業從此一蹶不振。儘管政府刊物不時會刊登台灣草蝦病毒研究如何卓越,更創造出草蝦之母美譽的神級人物,事實是目前國內養殖草蝦生產量每年也僅剩約5-6百公噸,海水蝦養殖則以南美白蝦為主產量也僅1萬公噸上下,每年還須自國外進口數萬公噸的冷凍對蝦,國內養蝦數量與規模大不如前。
政府及學界牛皮吹很多,迄今仍無有效解決方法以及產業振興方案,讓養蝦業者相當苦悶,也只能自謀生路。一旦有人鼓勵養殖澳洲淡水龍蝦或美國螯蝦,且又有市場需求,對養殖業者確實具有相當的吸引力,恐將帶動新一波養殖風潮。
新時代要有新思維,政府若要禁止澳洲淡水龍蝦或美國螯蝦養殖,應該提出具體說明,並積極透過先進科技建立蝦類綠色產業鏈(從蝦苗、生態養殖、友善飼料、節能加工儲藏暨運輸、綠色行銷、品質安全認證等)朝向綠能產業發展,為國內養蝦業者開闢一條新的出路,而不只是消極的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