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警頒布微電影比賽計畫,要求各單位拍攝微電影參賽。翻攝畫面
周弘慶/退休公務員
台北市警察局為讓民眾更加瞭解警察工作與犯罪預防觀念,上周發文要求各單位在50天內製作微電影,經評核若分數未達60分,承辦人員與主管都將被記申誡處分。
筆者認為北市警局此舉頗有商榷餘地,原因無他,眾所周知,台灣警察的工作遠比世界其他國家既繁重且複雜得多,舉凡保安、正俗、交通、衛生、消防、救災、營業、建築、市容整理、家戶訪查以及外事處理等等事項,都是他們每天二十四小時早晚班輪班必須負責接洽與處理的。
在他們的工作早已大量超載,不堪負荷的情況之下,北市警局即使有製作微電影,以便讓民眾更加瞭解警察工作與犯罪預防觀念的必要,也不應貿然下達「分數未達60分,承辦人員與主管都將被記申誡」處分,此項不盡人情,不知體恤部屬壓力與辛勞命令,呼籲北市警局高層懸崖勒馬,三思而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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