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榮/雲林地方法院法官
法務部最近修法動作,讓全台灣法律人驚呆了!因為法務部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提出修法,這次重點將現行持有第一級、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10公克或20公克以上的「純質淨重」修正為「淨重」;持有第三級、第四級毒品純質淨重20公克以上始以刑罰處罰標準則大幅調降為5公克。
前者拿掉「純質」是為了節省實務上查獲毒品後,還要進一步鑑定的司法成本,方向可以贊同。然而,後者大幅降低持有數量,透露出法務部對毒品成癮者仍採取重刑化思維,且大有要完成之前愷他命(國內最常見的第三級毒品)變為二級毒品未果的意味。作為實務工作者,必須直言法務部不但沒有解決問題,反而製造出更多問題!
首先是打擊面的錯誤,因為愷他命取得費用較低,施用族群上也有年輕化現象,之前曾討論愷他命是否要提升到第二級毒品時,就引起專家學者間很大反對聲浪,一來愷他命生理成癮性不若常見的第二級品甲基安非他命,兩者戒斷上的難易度有別,二來一旦提升愷他命的毒品分級,初次施用愷他命的人必須進到勒戒所觀察勒戒(戒毒程序),短期自由的隔離往往弊大於利,不僅日常生活會中斷、容易因出入勒戒所貼上標籤,更可能在勒戒期間增加了複雜人際關係,所以後來不了了之。
但法務部一個move,改走調降持有愷他命的數量到5公克的路數,打擊面不會是擁有毒品的大盤,反倒針對施用愷他命的人口而來,畢竟5公克數量不多,約是施用者常見隨身帶的數量,結果將比過往倡議(層升到第二級毒品)更糟糕,因為攜帶少量愷他命的施用者,本有非刑罰的觀察勒戒程序可以走,現在大幅降低持有數量下,直接就成立犯罪而面臨一定刑責,法務部本以為神不知鬼不覺,哪曉得原來是國王的新衣,袒胸露背毫不遮掩。
第二個錯誤是對司改國是會議結論充耳不聞,尤其第五組對於毒品政策、監獄超收都有深刻著墨,應將毒品成癮者當作病患對待,並重新建立他的社會支持系統並強化連結,降低對毒品物質性的依賴;統計數據也呈現目前監獄超收問題嚴重,超過一半都跟毒品有關,所以認為對於毒品非一味重刑化,走社區處遇等戒癮治療。沒想到全程與會的法務部來個髮夾彎,可預期修法結果將讓更多被告擠進監獄,果真是關一個不夠擠,那有沒有試過再多關一個的思維。
司改國是會議決議或許是建議性質,終究為專家學者達成的共識,法務部卻來個相應不理!更別說法務部人才濟濟並握有矯正資源,對毒品政策理當也該「前瞻」一下,怎會只端出這種重刑化菜色,落得讓人笑說窮到只剩下刑罰的窘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