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警簡嘉達:司法基層體制內的「潘朵拉盒子」

出版時間 2017/10/20
立委黃國昌前日質詢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爆出台中地院法警長期被要求定時去院長官邸巡邏(左,資料照片);經新聞媒體報導後,今日院長官邸前巡邏箱已撤掉(右,讀者提供)
立委黃國昌前日質詢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爆出台中地院法警長期被要求定時去院長官邸巡邏(左,資料照片);經新聞媒體報導後,今日院長官邸前巡邏箱已撤掉(右,讀者提供)

簡嘉達/台灣法警工會發起人代表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0月18日開會,立委黃國昌質詢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時,黃國昌委員以照片為證,指著「院長官邸」前「巡邏箱」痛斥,法警人力長期不足,先前司法院答應要改善法警人力問題,並簡化法警勤務,至今地院法警竟仍被要求定時去「院長官邸巡邏」。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答詢時允諾將改善現況,會後黃國昌委員進一步指出,所糾正的地院就是「台中地方法院」。
 
台中地方法院事後以新聞稿回應,內容略以:「法警巡邏院長官邸是保護法院資產,此項做法已逾二十年以上,現任院長到任二年餘,也未曾住在院長官邸內,更不知道院長官邸前設有法警巡邏箱,如造成困擾,即日(10月18日)起取消院長官邸巡邏」。這「巡邏箱」事件有數家新聞媒體報導,也引起網路社群的議論,有鄉民料說「中院院長森77」,更有鄉民預言「中院法警等著被秋後算帳」。然而,我認為鄉民會如此說,其實是不了解「台中地院」參與司法改革的歷史及淵源,而以中院院長向來的高度與格局,應會更加留意與關切基層法警體制上的困境。
 
此次,黃國昌委員以「法警人力不足、簡化法警勤務」質詢呂太郎秘書長,最後以台中地院撤掉院長官邸前「巡邏箱」收場。「巡邏箱事件」,不禁讓我想起另一起「箱子事件」:

20多年前(1993年底),在台中地方法院有一場「箱子還您,獨立還我」運動。過去法院實務有所謂的「送閱制度」,簡單的說,就是法官必須將裁判書(判決)放入「送閱箱」內交院長審閱,經院長審閱後才能對外宣判。然而,過去法院實務的作法,明顯違背《憲法》第80條有關「法官應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之意旨。因此,台中地院的改革派法官,拒絕將裁判書放入「送閱箱」,只將「空箱子」退還給台中地院院長。
 
這起20多年前的「箱子事件」,引發當時社會極大的震撼。在台中地院三○三室改革派法官攜手合作、不畏權勢、衝撞舊體制下,贏得法官改革的躍進,成為台灣司法改革史上的重大指標,主要成就包括:法官事務分配、參與人事審議委員會,和廢除裁判書送閱制度,而這場「箱子還您,獨立還我」運動的推動者,正是當年在「台中地院」擔任法官的「呂太郎秘書長」。至今,這場運動仍啟蒙並影響許多的「法律人」,當然也包括目前多數係自法律系(所)畢業的法警群體。
 
有論者以為,這起「箱子事件」,讓司法體系擺脫過去政黨控制的局面,然而,現階段的司法體系,由於內部的階層化仍然嚴重的存在,又缺乏有效的革新機制,因此變成當前司改的最大阻力。

簡單來說,以台中地院院長官邸「巡邏箱」為例,台中地院的回應是「此項做法已逾20年以上」、「現任院長並未住在官邸內」,既然如此,那在法警長期人力不足下,為何仍維持此作法達20年以上?不外乎,那是機關首長的官邸,即便是現任首長並未使用,又即便是在法警人力不足下,多數基層法警已是「勤務超載」,在內部的階層化、僵化的機制下,有誰敢以「無巡邏實益」為由,主張撤掉院長官邸前巡邏箱?
 
觀察司法改革的歷史與進程,台灣和過去一些歐陸法系國家及日本一樣,透過司法體系內部的階層化官僚系統,來達到控制、馴化司法體系和司法人員,換句話說,司法體系內部,仍舊有一套機制來排擠或懲處司法異議份子,或將他們聲音降低到最小。

「箱子事件」維護「法官審判獨立」,也讓法官群體得以「大幅突破」司法體系內部階層化官僚系統的不當干涉,而其後的檢察官改革運動則未若法官改革運動順利,成果也相對有限,其主要因素正是難以削弱檢察體系內部階層化官僚系統的箝制。「法官一人得道,並未使法院其他司法人員,跟著一起雞犬升天」,檢察官改革運動至今尚且如此波折,更遑論其他司法人員殷切期盼的「司法基層革新」,勢必又更加阻力重重!
 
設置20年以上的院長官邸前巡邏箱,更讓我想起20年前《這一夜誰來說相聲》歷久不衰的橋段:「長官答詢:我們知道,這個問題,大家都非常的關切。本人,也非常的關切。我們已經聯絡、會同了所有的專家、學者,一定要研究、擬定出一個非常妥善、合適的辦法跟措施,相信大家都會得到一個非常圓滿而完美的結果跟結局。」可不是嗎?長期以來,司法或檢察體系內部階層化官僚系統,不正是如此「具體明確」地「關切問題」!以致法官、檢察官以外的其他司法人員,所殷切期盼的「司法基層革新」始終未能有實質進展!
 
要不是蔡英文總統力主「由下而上的司改」;要不是「台灣法警工會」結合的夥伴們多次衝撞、抗爭,以凸顯司法基層體制內的問題;要不是黃國昌委員於8月9日、10日,訪察台中地院,陪同基層法警值班至天光,揭開基層法警超時工作、血汗、過勞的景況;要不是黃國昌委員,歷時15小時徹夜未眠的實地勘查,甚至與值班法警一道執行夜間巡邏勤務,鉅細靡遺地了解法警勤務措施,以掌握基層司法運作實務;要不是許宗力司法院長於8月12日司改總結會議上,關心法警人力不足問題,更於9月18日視察台中地院時指示「簡化法警勤務」。那麼,司法基層體制內的問題,至今仍不會被發現或關注!
 
黃國昌委員特有的「國昌問政STYLE」,一貫持續追蹤「過去曾關切之議題」是否有積極改善,訪察台中地院(8月9日、10日)的兩個月後(10月18日),黃國昌委員再度對司法院呂太郎秘書長提出質詢,藉由台中地院院長官邸前「巡邏箱」,揭開了司法基層體制內的「潘朵拉箱(盒)子」(Pandora's box)! 同時也提醒司法院呂太郎秘書長,莫忘20多年前,他結合台中地院三○三室改革派法官衝撞舊體制,推動法官改革的退還「送閱箱」運動。
 
回顧過往,昔日教育改革的未竟之功,讓現在的我們目睹當前青少年及國家發展深受其害。新政府上台後,力行司法改革,亟待全民的關切與參與,因為司改同樣影響下個世代與台灣的未來。民主法治無疑是台灣當前最珍貴的資產,而民主法治的具體實踐在司法,海洋立國的台灣,司法可說是這島嶼的「定海神針」。

蔡英文總統倡導「由下而上的司改」,那麼當前的司法改革,絕不能遺漏法官、檢察官以外的其他司法基層人員。「由下而上的司改」無法迴避司法及檢察體系內的「轉型正義」,被忽略數十年的「司法基層革新」必須被正視與開啟,惟有如此,才能贏得司法改革的真正成功,帶給這島嶼未來永續的生命力與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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