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行竊民進黨中央黨部盜取9萬元現金的韓籍慣竊趙準基,檢方訊後認為趙涉及加重竊盜罪,且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台北地院漏夜開庭,今凌晨裁准趙準基收押。資料照片
陳君瑋/律師
一個韓國來的竊盜慣犯,因為行竊民進黨黨部,變成全國重點新聞,引發一連串司法攻防,逮捕、提審、甚至是還被羈押。
竊盜是輕罪,犯罪的本質是輕的,實務上判斷不易構成羈押的標準。居無定所,有逃亡之虞才會構成羈押。因此這個案子一旦輕易裁准羈押後,未來竊盜慣犯的流浪漢是否都可能被羈押?看守所容量是否足夠?
但別忘了,羈押的審查還有「必要性與比例原則」,不能拿大砲打小鳥,單純偷竊民進黨黨部的金錢,縱使是居無定所的竊盜慣犯,被裁准羈押的機率並不高。
所以合理懷疑,這個案子被裁准羈押,可能真正判斷標準有三個:
一、是否失竊的不只有金錢,有其他更重要的機密?只是不方便公布?
二、因為民進黨失竊變成全國重點新聞,也讓這名竊犯變成知名人物,推波助瀾下,好像變成神通廣大的罪犯。媒體效應增強下,他的犯罪本質已不是重點,重點是媒體版面上司法不能再被批評,所以司法也只好出現「防衛性判斷」,如同避免醫療糾紛的醫師一樣,只好委屈他了。
三、為了感謝圍捕的警方辛勞,避免未來開庭時,還要勞師動眾抓他來開庭,所以羈押後,直接從看守所解送人犯較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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