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青弘專欄:孩子卸責 大人罵街

出版時間 2017/07/25
韓姓台籍中國學生因進立院丟對立委丟水球,遭移送法辦。翻攝畫面
韓姓台籍中國學生因進立院丟對立委丟水球,遭移送法辦。翻攝畫面

林青弘/自由作家

《中國時報》今(25)日頭版新聞以「孩子認錯 大人追殺」,回應立法院將該報所屬韓姓實習生移送法辦等事。《中國時報》認為韓姓實習生業已認錯、保證不再犯,「民進黨立委持續窮凶惡極的追殺,不僅不符比例原則,亦凸顯心胸之狹隘」、指責蔡政府「腐化的政權,醜陋的國會」等云云。

韓姓學生辯稱「我真的是無心的,沒有任何動機,也沒人教唆我,就是看到腳邊有一袋水球,順手就拿起來丟出去。」、「學校早有明文規定,港澳台學生不宜參加共青團活動,他之前曾參加的是『志願者協會』,這是以服務社會為目的的組織,成員一律稱『幹事』,並非『幹部』,後來也退出了。」等語。

為維護國會尊嚴,新聞媒體採訪人員於本院採訪時,應遵守本院有關規定,不得有鼓譟、喧鬧、破壞公物、妨礙辦公及干擾會議進行等行為。次按,新聞媒體採訪人員如有違反本規則之情事,本院現場相關人員得制止之,情節重大者,並得禁止其進入本院採訪或限制於一定期間不得在本院採訪。「立法院採訪規則」第5條第1項、第9條各定有明文規定。

韓姓實習生在聯席委員會之會場內,利用「手邊」可得水球丟襲主席台,一邊丟水球,一邊手機自拍錄影,「中時電子報」未對所屬實習生的不當行為作出處分和檢討,怎好意思利用頭版新聞喊冤叫屈?韓姓實習生故意把水球丟往主席台方向,明顯妨礙及干擾會場之會議進行,其所辯稱「一時興起」、「情不自禁」、「無心之失」,難道可以合理化參與水球大戰、記者身兼新聞當事人的荒謬行為?如果立法院對於韓姓實習生無換證混入會場,而且丟擲水球突襲主席台的荒唐行為不置一詞,這是不是國會尊嚴掃地,自我羞辱與踐踏院格?

韓生有無刑罰尚待警察或檢察機關認定,損害國會尊嚴,法律若無明文懲罰,既不罰錢,也無須刑罰。往後韓姓實習生若被禁訪,甚至「中時電子報」當天帶隊的副總編輯被停權、短期禁訪,也是合理處分,怪不得立法院。

「中時電子報」不急著檢討當天帶隊參訪的流程不符規定,也未對韓姓實習生違規行為作出懲處,縱然「孩子認錯」,但是「大人卸責」,急著政治操弄,以致於搞錯究責單位,誤認民進黨立委「持續窮凶惡極的追殺」,媒體不自律還政治遷怒,到底是誰在政治追殺?

韓姓實習生在中國大陸就學,若不涉及共產黨組織與共諜活動,他丟擲水球突襲立委的政治性弱化,整個脫序行為可以單純處理,回歸行政處分、刑事懲處的認定。立法院依法究責,難道錯了嗎?「腐化的政權,醜陋的國會」等指責,實在過重浮誇。

《中國時報》為韓姓實習生辯解,強調比例原則,要求手段目的相當,只是社會大眾要請教《中國時報》,身為媒體與滋事者的連帶責任人,媒體自律何在?督導責任何在?可曾問責檢討自己,還是反綠掛帥,先罵先贏?孩子認錯可原諒,但是惱羞成怒的大人未盡督導責任,反像「潑婦罵街」,急著「惡人先告狀」,這是不是「事主假扮公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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