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儷靜/第六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常務監事
7月19日中央社發了一則標題為「反同團體要加入性平教委會,政院點頭」新聞,文中指出:「政院官員指出,反同團體擔憂現在性別平等教育太過強調同性議題,反而忽略傳統家庭論述。……反同團體認為,教育部的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的委員只有挺同陣營代表,太過偏頗,希望納入反同代表,政院理解反同團體的不安,因此點頭同意,表達對多元意見的尊重,也希望能藉此加強溝通。」
這則新聞在社運界投下一枚震撼彈。行政院這種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精神和人權普世價值的想法,可能會嚴重地損毀我國在性別平等教育多年的努力和成果。
猶記得2014年1月,民間團體和立委召開聯合記者會,強烈抗議教育部聘請公開反對同志教育人士擔任第六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教育部當時表示「人已聘了,不可能更改」,隨後以「多元聲音」包裝這種違背《性平法》精神的作為。
當時的教育部認為,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不能只有「認同性別平等」的委員,也需要有「不認同性別平等」的委員,才能聆聽「多元的聲音」,政策才能「兼顧不同立場」。
多元文化社會所謂的多元,從來都不是把紛雜觀點拼湊,然後讓它們相互較勁廝殺。多元指的是挑戰各種形式的歧視,分析壓迫和權力關係,培養多元文化識能,提倡社會正義的民主素養。
後來事實證明,當時教育部的妥協和退讓,讓性別平等教育停滯不前,甚至出現後退的情形。當時的部長不僅經常缺席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整個委員會更是充滿無法對焦、權力拉鋸、資源緊縮的現象。
第六屆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的慘痛教訓,催生了「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公開推薦作業須知」(2017年6月21日公布),明文規定被推薦者資格「應具備性別平等意識,且不得有性別平等教育法所定義之性別歧視行為,或針對性傾向或性別認同進行貶抑或性霸凌者」。行政院要將「反同代表」納入性平教育委員會,其推薦人選就得先通過這個篩選資格。作業須知訂了,但卻不當一回事,絕非政府的做事態度。
其實,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向來不缺「反同代表」。如果行政院執意要求,將「反同代表」納入教育部性平會,那麼,我們有下面建議:
第一、公開標示哪些委員為反同代表,並列出足以佐證的著作、言行或學經歷,以為反同代表「正名」。
第二、直播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的開會,讓民眾了解反同勢力對性平教育的影響和帶來的反挫。
第三、行政院發一個聲明,表示蔡總統曾經提過的「多元平等、性別友善」願景,只是一種華麗的修辭,而不是政策的基礎。
總統府會聘任反對人權價值的人擔任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嗎?行政院會聘請頂新集團擔任食品安全會報委員嗎?教育部會聘請毒品吸食者擔任反毒大使嗎?
雖然行政院秘書長室澄清,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遴選係屬教育部權責,但還是可能發生行政院下指導棋的情形。過去案例的教訓,行政院應該引以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