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正芳專欄:​中研院出包 移除一題就沒事了?

出版時間 2017/07/18
大法官作出釋字748認定《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是違憲,要求2年內修法或制定法律,修法、專法兩派持續辯論,中研院一項問卷題目再引爭議。資料照片
大法官作出釋字748認定《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是違憲,要求2年內修法或制定法律,修法、專法兩派持續辯論,中研院一項問卷題目再引爭議。資料照片

顏正芳/高雄醫學大學醫學系教授
 
自7月4日網路有人發文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楊文山研究員主持的《2017年第一次社會意向調查》電話訪問中,對於「同性婚姻」意見調查的選項意圖引導受訪者選擇「支持設立專法」的選項,7月6日楊文山研究員在中研院社會學研究所臉書貼出強硬回應,之後包括林青弘江河清筆者皆撰文指出該調查題目和選項之不妥。
 
楊文山研究員終於在7月11日在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網頁裡的「研究訊息」公告「有關2017年第一次社會意向調查同婚修法題之處理說明」,表示:「社會意向研究團隊研議後,決議將該題(第16題)從此次調查移除。本研究團隊感謝各方批評指教,未來相關題目將參考各界討論加以修訂,使題目更為完善」。
 
事件發展至此,似乎調查團隊已對研究設計不周做出合理的回應。但是,移除顯然違反調查研究法原則的關於同婚這一題,是否就沒事了?
 
如果中央研究院因為研究團隊聲明移除這一題,就認為事件已經落幕,那就白白放棄深入檢討研究倫理議題的機會;社會大眾如果因為移除了這一題就認為正義已獲伸張,那其實是太瞧不起中研院領導台灣學術研究發展應該扮演的重要角色。
 
這一次的事件,除了是第16題對於同性婚姻意見選項明顯違反研究法則、擬題者刻意誤導受訪者外,至少還有以下議題有待中研院廖俊智院長展開調查和說明。
 
第一,中央研究院是如何規範其專任研究人員參與院外民間調查和研究計畫?如何檢視研究人員在其中是否獲利?若涉及研究倫理議題,中研院有何機制進行監督?
 
舉本次事件的主角中研院社會學研究所楊文山研究員為例,他在2013年接受「中華21世紀智庫協會」之邀請,進行「現代人及基督徒對於生活滿意度和同性婚姻」看法之調查,共同參與的還有中研院社會學研究所伊慶春研究員。「中華21世紀智庫協會」是一保守宗教組織,台灣的反同婚大將雷倩、張茂松、楊寧亞、晏涵文、成鳳樑、錢玉芬等人,皆曾任該會之重要職位,2016年11月24日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開「同性婚姻修法」公聽會中,雷倩即以「21世紀智庫協會公共政策與社會研究召集人」身分,發表強烈反對同性婚姻的主張。
 
好,台灣多所大專院校都成立「民調中心」,接受民間團體委託進行民調,以增加校方的收入。中央研究院也有成立這種「民調中心」來賺錢嗎?如果沒有,楊文山和伊慶春研究員是以什麼樣的身分,接受「中華21世紀智庫協會」之邀請、進行該項調查?調查期間,楊和伊研究員是否接受該協會的經費補助?他們受民間團體邀請進行調查案,是否有先向中央研究院進行報備、說明其中有無利益獲取、並獲得中研院的同意後始開始進行?
 
最重要的是:楊文山和伊慶春研究員受「中華21世紀智庫協會」邀請進行民調,還以「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身分出席記者會說明調查結果,那中央研究院對於其專任研究員在外的作為,有無倫理監督的責任?如果有,那現在的監督機制為何?
 
又例如:楊文山研究員在這次出問題的《2017年第一次社會意向調查》第16題關於「同性婚姻」意見之選項「第一,直接修改民法,改變婚姻是一男一女結婚的傳統定義,第二,另外訂立專法,保障同性戀伴侶的醫療、財產處理等權益」,被網友揭發和反同團體「下一代幸福聯盟」於2016年12月委託聯合行銷公司所做的民調問題選項一模一樣。是楊文山研究員抄襲聯合行銷公司的問卷?還是他在聯合行銷公司打工?或是聯合行銷公司的問卷根本就是他幫反同團體「下一代幸福聯盟」擬定的?
 
中央研究院難道沒有責任徹底調查,給全國人民一個交代嗎?
 
第二,這個「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社會意向調查研究團隊」,是如何運作的?怎麼會讓第16題這麼離譜的「同性婚姻」意見選項,通過研究會議的審查,變成正式的選項、拿出去進行訪問,最後被受訪者譏為「心理系大二學生就知道不能寫這樣的題目,他到底是怎麼進中研院工作的?」
 
可確定的是:中研院社會學研究所中有一個「社會意向調查研究團隊」;這個團隊有開研究會議;研究成員各自負責擬定問卷中不同議題和選項,例如空氣汙染、年金改革、食安、同婚、能源……。
 
那麼開會的時候,其他研究人員都沒發現楊文山研究員的第16題選項牴觸調查研究法的基本原則嗎?還是諱於「大家各管各的」的心態,一堆教授、博士即使覺得不妥也沒吭聲嗎?中研院有外聘專家審查、檢討的機制嗎?如果沒有,如何避免這次的離譜事件再次發生?
 
第三,《2017年第一次社會意向調查》裡,難道只有第16題調查「同性婚姻」意見這一題有問題?移除第16題,難道就解決所有疑慮了?
 
例如同樣是「同性婚姻」這一部分的第11題「請問您願不願意和同性戀的人作鄰居?」和第12題「請問您認為同性戀的人可不可以當小學老師?」,也被許多人質疑是歧視同性戀。其實這樣的問法在過去調查民眾是否接納同性戀也常被使用,像是Beere﹙1990﹚、LaMar和Kite﹙1998﹚的問卷。但要調查受訪者抽象的態度,通常需要多個題目從各面向來問,才不致失之偏頗,例如LaMar和Kite﹙1998﹚的《對同性戀的態度﹙Attitudes Toward Homosexuality﹚》調查問卷,題目就多達49題。《社會意向調查》受到調查方式限制,雖不得不緊縮題數,但確實存有研究限制。
 
在其他向度,例如第4題「請問您願不願意為了發展乾淨能源(像是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而支付兩倍的電費?」這可能是依據德國廢核後的電費漲價而擬,但台灣電費與世界各國比較相對低廉,一旦廢核、使用風力或太陽能發電,電費是會「漲成兩倍」,還是三倍、四倍,或是反而減少呢?
 
第7題「您覺得,台灣的空氣污染問題,誰的責任最大?是地方政府,中央政府,企業,還是中國大陸?」那如果受訪者回答「民眾」,這如何記錄答案?

 第9題「「請問您同不同意,台灣民眾在選擇食品時會有風險?」後面註明【承擔的風險如日本核安食品事件、進口有瘦肉精的肉品】,但其實台灣自己製造的食安風險才是大問題。

第18題「對於年金改革,請問您比較贊成一次改革完成還是採取階段性的做法?」但無論是「一次改革完成」或是「階段性的做法」,在電訪進行當時政府都還沒提出確定方案,這叫受訪者如何回答?
 
總而言之,這次《2017年第一次社會意向調查》暴露出許多問題。中研院被期待是台灣的學術殿堂,卻意外地做出令人匪夷所思之事。如果中研院能藉由本次風波進行深入檢討,那未嘗不是收穫;但如果因循於「那出包的題目已經移除」,就當成沒事了,難保未來不會出現更大的問題,繼續重創中研院的聲譽也說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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