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佐欣/大觀事件自救會成員、台大社會系學生
以公共利益、都市發展為名進行都市計劃,剷除都市中邊緣的群體,此類迫遷手法在台灣各地層出不窮。民進黨上台,許多人以為「島嶼天光」了,然而,政府與財團、建商共謀的迫遷遊戲,顯然是不分黨派色彩的,果菜市場、南鐵東移、大觀社區等迫遷案,皆是血淋淋的犧牲品。
其中,位於板橋浮洲的大觀社區,正面臨強拆的噩夢。
「當初去公所也給我們合法辦理啊,也有門牌、繳稅」,這是許多居民的疑問,「為什麽突然說我們非法?」
柿子挑軟的吃,2008年,政府為了要地,對居民提起民事訴訟,一夕之間,居民被問題化為「違佔戶」, 而政府也據此索討鉅額「不當得利」,迫使居民自行遷離。
「違占戶」的污名,必須放入都市發展的脈絡來理解。政府何以長期刻意的默許「非正式住居」的生成、也就是所謂「違佔」、「違建」?事實上,在政府無能提供妥善的住宅政策時,此類聚落緩解了尖銳的社會危機,吸納跟隨國民政府來台的政治移民,以及1960、70年代,無數北上謀生的城鄉移民。
「把我們趕走,拿來做社福用地」
如今,政府卻無視此類聚落一直以來的社會功能,欲以粗暴的手段逕行強拆,不願負起應負的安置責任。社區的居民多是邊緣的勞動者,臨時工、看護工、油漆工,住戶湯阿姨長期受胃病困擾,卻仍要時常加班,掙取微薄的生活費。
政府於浮洲興建合宜住宅,結合台藝大的文創園區,處處可見「幸福城市」的房產廣告,而「幸福」的代價多殘酷,竟是要弱勢者背負被驅趕出家園的命運。
日前,退輔會已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即使到了這種時刻,政府卻依舊沒有提出任何誠意的安置、補償方案。居民唯一接收到的,只有一張青年住宅的宣傳單。
青年住宅不好嗎?
首先,就申請資格而言,以家戶為單位來作財產的計算方式,並沒有考慮到實際的扶養事實。此外,年齡限縮在二十至四十一歲,許多居民因此是被排除在外的。再者,此舉亦是完全將安置責任推給遭受政府迫遷的居民身上,試問,難道派人發放傳單即是盡到安置的責任?單憑傳單,老年、不識字的居民又要如何尋求租屋的協助?
另外,我們必須更進一步提出,青年、社會住宅難道就是適當的安置方案嗎?第一,迫遷社區,居民們必須自行在外租屋,即是拔除了社區內既有的互助網絡,而正是如此網絡補足了現行社福體系的缺漏,第二,即便順利的擠進申請窄門,其租金對於普遍經濟條件不佳的居民亦是沉重負擔。何以歷史的錯誤需要居民承擔?
退萬步言,不論這類都市計劃是否真的存在「公共性」,而「發展」的閃亮大旗下,又是掩蓋了誰的得利、誰的犧牲,在安置、補償方案皆付之闕如的情況下,迫遷一概是對人民基本居住權的剝奪,與抹除集體記憶的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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