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士林區工業宅「萬象之都」。資料照片
謝榮堂/文化大學法學院教授
消費者買到黑心食品,製造者應該負損害賠償責任,事後改善與受罰對象當然也是製造者,例如頂新油品案。台北市於今年三月開始,對於違規將商業區及工業區當住宅使用及向稅捐處登記享受自用住宅稅率者,限期改善,否則將開罰,斷水斷電,要求居民搬離或甚至強制拆除。稅率問題,其實並非問題關鍵,使用分區限制才是重點。台北市政府顯然未弄清楚事實原委,遺憾的是找錯對象,更是對受害的消費者落井下石。
台北市幾乎所有重劃區,都有商業區及工業區違規當住宅使用問題,其中以寸土寸金的大直最明顯。依據都市使用分區,商業區及工業區建築物應該怎麼興建或限制使用,主管機關都發局及建商最清楚。都發局核發建造執照時,對於建物內部結構及格局,是否符合都市使用分區限制進行嚴格審查,有無行政怠惰或甚至放水。
再者,房子蓋好後,核發使用執照前,承辦人員是否確實現場確實勘驗有無違規二次施工。如有違規,為何不立即要求建商改善?對於是否有違規二次施工或違規使用住宅情形,如何事後完全苛責由背負數十年房貸壓力的房屋持有人負責?
退萬步言,即使建商違規二次施工或違規使用技巧高超,而於事後發現不法,依據處理黑心食品的邏輯及程序,台北市政府應該找黑心建商(製造者)負責。房子是建商蓋的,是否違規是由台北市政府把關的,現在卻柿子挑軟的捏,一邊放走建商,另一邊監督怠惰的台北市政府竟然置身事外,而將這一切要求受害的房屋持有人負完全責任,不但搞錯對象,也違反公平正義!對於木已成舟者,如何保障消費者,要求建商配合變更使用分區限制才是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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