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依澄/心理系研究生
近年共諜案頻傳,最近案件又一樁!
飛彈指揮部前指揮官、現任陸軍馬祖防衛指揮部少將副指揮官謝嘉康疑涉共諜案,如此國家安全情報工作出現漏洞,再加上目前兩岸情勢詭譎的當口,顯見國家安全受到嚴重威脅,部分輿論將矛頭指向國軍武德淪喪及國防部無處置作為!
筆者認為,其實這個說法模糊了問題焦點,筆者依國防部處置作為及司法判決兩方向來說明。
就國防部處置作為來說,據風傳媒今(11) 日報導,軍方在2016年就發現謝嘉康與疑似遭中共國安部門吸收的退役上校辛澎生接觸,更早於2009到2010年間就接受原是軍中學長的辛澎生招待赴泰國等第三國旅遊,也未依照國軍「正義專案」規定主動回報與可疑人士接觸「自清表白」,因而已遭保防單位鎖定,而國防部並於今年元月1日將其改調馬防部「控管」,讓其無法再接觸國軍飛彈機密。
軍中紀錄顯示,謝嘉康財務和家庭狀況正常,經查並無過往共諜案通常涉及的金錢和女色問題,在軍中表現也無異常,但礙於軍方無權進行監聽並調閱其財務資料,為求慎重,國防部決定將謝嘉康案移交國安部門進一步調查。
另外國防部自2012年迄今,配合國安團隊已陸續偵破24起共諜案件,而其中近8成係官兵發掘可疑線索,主動循系檢舉反映,配合檢調機關偵除不法;從前陸軍少將羅賢哲共諜案後,軍中又爆發了25件共諜案,其中有20案是軍中透過保防機制主動偵破,其中包括「正義專案」規定中,主動回報與大陸地區可疑人士接觸的「自清表白」規定,就因而破獲2件。等等事例均顯示絕大部分的官兵均具備保防安全工作素養與敵情警覺,並能主動發掘生活與工作周遭異常,有效阻斷敵人企圖。
就司法判決來說,所謂「亂世必用重典」,如同現代西方刑事政策理論中的嚇阻理論,其背後思維是兩個相關的觀點:(1)人通常出於功利主義,理性計算行為之利弊得失,依此決定要不要犯罪;(2)人都怕痛苦、怕死,之所以會犯罪猖獗,必是因為懲罰不夠嚴厲,也就是犯罪的成本不夠高。
因此,要遏制層出不窮的共諜案,需裡應外合之策略;人性,是最難掌握克服的,更應修法加重共諜涉案人員之刑期,用法治的力量來遏止利益薰心、賣國求榮之情事肇生。
然實際上每每判決定讞後,總有涉嫌叛國的罪犯,因為量刑過輕或繼續享有優渥退休待遇致爭議不斷,為何?
從共諜案司法判決來觀察,我國對於間諜行為之處罰在《刑法》、《陸海空軍刑法》、《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及《國家情報工作法》內均有規範,惟規範主體有別、保護對象各異、刑度亦有輕重。然理應收遏阻之效的法律,卻有著潛藏的問題點。其實問題在於軍民「刑度落差」過大,以及《軍審法》凍結後,總因「定義不明」的法源而判出天壤之別的結果。
身為以保家衛國為天職的軍人,武德之堅持實屬應當,對於武德淪喪之人本就不該姑息養奸,理應重懲以儆效尤。然囿於近年中共用心戰手法主打「柔性」戰爭,已逐漸取代舞刀弄劍的國防硬道理,吸收對象更著重趨向高階退役人員,再由這些老學長,老長官的高階退役人員,用動之以情、誘之以利等情感勒索的方式,對國軍現役人員下手;在我國兵役制度轉換,且兩岸經濟、人才等頻繁交流之際,僅靠國軍執行「保密防諜」,成效必定有限。
基此,政府應帶頭廣邀專家學者商討相關法律,儘速推動修法,避免屢次判決均有爭議不斷之情事,如此不僅動搖國人向心力,更甚或造成一旦該等組織繼續發展,將逐步瓦解國軍士氣及對敵對政權之作戰決心。
另外,若都要明確將機密送出且被查獲,共諜罪名才能成立,只怕未來保防工作難以推動,更擴大解釋,難道爾後姦殺擄掠等不法情事,只分歹徒下手已遂或未遂簡單二分法來判決,恐怕只是壯大圖謀不軌人士犯罪之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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