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博雅/社會民主黨全國委員
蔡英文總統是最愛「國是會議」的總統。執政不到一年,總統府已經舉辦兩次大型國是會議「尋求共識」。年金改革開了25次大小會議;司法改革預計有36次大小會議。這些會議的成效和缺點,各方已有很多評論,本文不贅述。但「哪題該開會,哪題不開會」一直是很大的謎團。
年金改革、司法改革涉及層面廣泛,利害關係人眾多,正反意見分歧,以國是會議的形式擴大參與,言之有理。但《勞基法》修正、一例一休爭議也很大呀,為何由總統拍板直接在立法院用多數碾壓通過?哦,因為是要兌現執政黨的競選承諾,而且修法本來就是立院權限。可是,婚姻平權也是總統競選承諾呀,為何立委提出修法後,總統又交代副總統召集「正反雙方來開會溝通」?不只開會,還要會前會、會前會前會,為何此時又不能以政治意志在立法院決定了呢?哦,是因為社會上有一部分人無法接受婚姻平權,需要開會讓反對者表達意見「凝聚共識」。但,討黨產也有很多人不能接受呀,怎麼沒讓副總統召集轉型正義正反雙方在總統府開會呢?
到底何事要開國是會議?何事總統拍板決定?唯一的標準似乎就是「沒有標準」。一方面用國是會議做出「最會溝通」的業績,利用會議拖時間換空間;另一方面,自己決意推行的政策,不論社會有多少異議,仍然維持過往「總統兼主席拍板」的模式,油門催到底硬闖過關。這樣的決策風格,實際上還是沒有擺脫「只是總統要或不要」的舊模式,審議式民主只是一件國王的新衣。決定「何時要討論、何時要硬幹」的權力才是最大的權力。
國是會議最大的功能,在於資訊公開透明,以及正反雙方的說理論辯。理論上,如果立院的審議夠實質、夠優質,每次審議都可以做到「國是會議」的功效。國是會議在法律上的性質,充其量就是總統的擴大諮詢會議,其結論沒有明確的法律效果或拘束力。不管開了幾百次國是會議,最終的政策方向,還是要回歸憲政機制,由立法權或行政權負擔最終的決策責任。國是會議的存在,反而正好凸顯集政權與黨權於一身的大總統,習慣性將立院審查空洞化,只有在自己有需要的時候,才召開國是會議取用其政治效果。
全面執政的蔡政府,面對爭議議題,以人數優勢將國會審議的過程空洞化,一例一休如此,飽受「錢沾」之譏的前瞻計劃亦如此。明明是牽涉8800億的預算規模,不只與百工百業有利害關係,甚至尚未出世的後代都要背負債務,牽連層面之廣,比年改、司改、同婚有過之而無不及。但行政院所揭露的資料少的可憐,被學者專家批評成本效益評估處處缺漏,淪為獎金最高的作文比賽。而規劃前瞻計劃的核心,也和馬英九的「愛台十二建設」有八七成相似。這樣高度爭議的計劃,連在立法院好好討論都不可得。執政黨蠻橫、最大在野黨賴皮,台灣人的未來,可能就被「決定不開會的權力」玩掉了。
民進黨的選舉輸贏,是民進黨自己要擔心的問題。但台灣人的未來,是全民要嚴正請教總統的問題。請問執政黨,愛台十二建設失敗在前,前瞻計劃這樣的「國是」,不需要具體詳實評估嗎?不需要全面資訊公開嗎?不需要邀集利害關係人實質審議得到共識嗎?難道可以猛踩油門直衝負債的未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