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幸男/前立委,海域保護及監測協會執行長
林愛龍/海龍王愛地球協會執行長,美國賓州州立大學法學博士候選人
近20年來,台灣海洋最大的危機就是「海底嘸魚」,近岸漁業資源嚴重枯竭,而「拖網漁業」、尤其底拖網,極具破壞力,嚴重破壞海洋棲地──所經之處,海中生物一網打盡、珊瑚礁被剷平,而且漁民使用的拖網網袋網目過小,嚴重混獲小魚,一直是各縣市民眾、守法漁民及百萬釣客的眾矢之的。
然而,上周世界地球日,當全台灣民眾在淨灘愛護海洋這地球最大的生物棲地同時,拖網漁民卻在網路集結廣傳「陳情書」,打算明日(27日)要揪十幾輛遊覽車,去抗議漁業署「迫於環團壓力」,於3月28日實施新版「拖網漁船禁漁區位置及有關限制事宜」,要「重罰」違規拖網作業的累犯,令人哭笑不得。
違規拖網到底有多顧人怨呢?
筆者去年參加多場海巡座談,旁聽漁民心聲,發現每場都有漁會代表大肆抱怨拖網違規嚴重、海巡取締不力、漁業署沒重罰,一路從彰化、苗栗、桃園、新北到基隆,怨聲載道。淡水區漁會代表在會後,甚至直接過來對筆者說:「你保育團體一直在催促刺網要退出三浬,我們淡水、金山甚至桃園漁會,從幾年前就聯合要求漁業署要把拖網退出到18浬之外,你怎不來幫忙?!」更別提台南、高雄一帶對違規拖網的民怨,在網路上已到了極度失望的地步了。
台灣違規拖網有多嚴重呢?
根據漁業署資料,目前台灣合法拖網船1373艘,2016年違規拖網案件有240件,而2017年至今已超過70件違規,這可能還是日常實際違規的十分之一不到。所以,是所有拖網船都在違規作業,還是「累犯」反覆違規?根據犯罪學研究發現,80%案件其實是20%累犯所為。這些長年違規拖網的累犯,將區區三到十五萬的罰鍰,當作經營成本,傷害的不只是我國已岌岌可危的海洋生態,更是無意義的浪費我國海巡署與漁業署的行政能量,每天為了蒐集核處這些拖網慣犯事證、耗盡能量,嚴重纏住國家前進的腳步。
抗議漁民開口就抱怨政府護漁不力、漠視中國漁船越界撈捕,卻忘記自己讓海巡署終日疲於奔命的違規拖網行為、讓118民眾報案報不停,正是政府無力好好對付越界漁船的原因之一;而更令筆者不解的是,漁民既然能在網路串聯抗議,何不發揮「公民力量」,設立臉書社群,時時播報各海域中國越界漁船所在經緯度及畫面,幫助海巡隊第一時間、高效率馳往現場扣留越界漁船呢?
抗議漁民還抱怨漁業署不愛護漁民,顯然邏輯謬誤,因為沒有魚就沒有漁民。漁業署要讓漁業永續、嚴格保護我國海洋生物棲地,方是真正愛護漁民。漁民們自己更該負起聯合國自1995年就倡議的「責任漁業」,自主聯合拖網網目放大自律,甚至自訂休漁期,讓漁業成為世人敬重的行業。
海裡的魚,如今已經不多了。倘若漁民這麼不愛護海洋環境、如此不尊重其他守法同行及其他漁法的漁民,違規作業太多次、罰款繳不怕,那麼漁業署撤銷其拖網漁業證照,真的只是剛剛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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