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勉禛/國小專任輔導教師
筆者在國小擔任專任輔導教師,本身也有心理師執照。曾經在社區、大專院校工作過,也服務過多元性向的學生。在國小場域從事輔導工作這幾年來,在實務工作的第一線,近期看到家庭結構的劇烈改變造成孩子及校園的許多現象,對於社會上最近在推動的「多元成家:婚姻平權、伴侶制度、家屬制度的改變」,對於未來家庭的改變,有些疑慮及擔心。
從我們在工作的實務現場看到,父母離婚再婚或帶著彼此的孩子一起同居,而孩子必須跟從父母與沒有血緣的人一起生活。或是因為父母都不在身邊負起該有的教養責任而隔代教養,或者孩子常常需面對爸媽的前夫、前妻在生活上的種種干擾等超乎我們原本想像的人際關係在家庭中真實上演,其中也不乏有同性伴侶一起照顧孩子的狀況。但由於沒有對於婚姻及關係的深刻理解,而沒有「界線」及適當的尊重與距離,讓我這個大人都難以釐清關係,覺得腦袋要打結了。實在不難想像孩子內心的困惑與壓力。
再多的名詞解釋、條文說明,再怎樣詳盡,都只是現實生活當中微不足道的隻字片語,長久以來的家庭關係瓦解,造成孩子整天在面對的家庭衝突與自我認同的混淆,讓他們無法專心學習及有機會真正認識「我是誰」?我和別人到底是什麼關係?而孩子必須默默承受大人們所造成的關係改變、生活環境改變,但卻無法為自己做任何的爭取,只能被動地接受一切。
原本的一夫一妻制,家庭內的夫妻都已經因為對自己認識不足或溝通不良、情緒管理問題而令孩子無法在一個足夠安全感的環境中成長,「多元」而複雜的家庭關係對孩子來說恐怕是更多的混亂而無法提供更穩定的安全感讓他們安心成長。
在多元成家的方案當中,對於「伴侶」這個名詞的說明,其實還是挺模糊,如何定義「伴侶關係」?怎樣才能夠確保這樣的定義能帶給人在關係中更多的安全感及認同,而不是不想進入婚姻需相互負責的另一種逃避的選擇,並能夠身心健康的照顧下一代。
「同性伴侶」的議題的確值得我們尊重及關心,但是是否有更仔細評估及瞭解同性伴侶的需要?以我對於多元性別傾向的瞭解,其實每個個體的個別差異很大,即使同性伴侶,相信每一對的情況個別差異也很大,似乎無法一概而論。這些特別及複雜的性別認同及親密關係的經營,其實都需要更多經驗的傳承及分享,更多支持團體的互助,逐步形成更穩固的同性伴侶關係。
目前在實務現場上已經看到這些孩子由於父母錯亂的伴侶關係,而不斷地經歷分離、混亂,而無心學習及來不及認識真正的自我,甚至有些已有身心症狀。另一方面,生理的成熟卻是不等人的。現在的孩子因為環境及食物等多種因素之下尤其更加早熟,青春期的孩子已經要面對「自我認同與生涯探索」,如果之前的生命是如此的破碎混亂,自我認同的追尋加上對安全及愛與歸屬感需求、及生理的逼催,恐怕只會讓他們想要更快地投入自以為專屬自己的「伴侶」關係,然後因為混亂的自我概念及不懂得如何與伴侶好好相處,而常常經歷痛苦的互動磨擦而快速的分手找下一個。
在實務工作上,也不乏看到未婚懷孕或者少女產下孩子,卻因為無法照顧而出養或者墮胎的現象,雖然都只是一年左右的生活變化(如果決定要生下來),但對於內心的衝擊及傷痛卻是帶至一生的記憶。在生理與心理極度的不平衡及不穩定的狀態之下,如何穩健地發展生涯規劃與對社會國家做出良好貢獻呢?
如果家長都無法對自我認同、親密關係有穩固的認知及責任感,如何更穩健地照顧好下一代呢?
「家庭結構」改變,可能帶來後續巨大的影響及衝擊,實在需要更謹慎地做出評估。我真的很心疼在實務場域上看到的這些受苦而茫然的孩子。他們何其無辜,需要我們更負責任地一起努力為他們建立一個安全穩固的環境,也才是國家未來之福!
這些受苦無助的孩子,及目前各級輔導人員的工作困境(不論是教師、心理師、社工師),每一個家庭事件都是真實生命的撞擊,「家庭關係」何去何從,也需要國家社會相關單位以更理性及周延地說明因應的方式,讓我們一起更多瞭解及關心。
「家庭教育法」可能從未真正落實到每個家庭當中,不論異性同性的情感教育、親職教養等真實的知能及協助、社會共識則需要更完整到位,配套措施需要完善,否則我擔心「多元」只是更多的漏洞及混亂。請考量及幫助身為第一線與孩子工作的輔導人員一些方向與建議,也許我擔心過多,但是這個議題實在需要更多社會大眾的認同歷程及理性溝通,也讓我們可以放心或者有方向,知道未來如何面對這樣「多元家庭關係」的改變與衝擊,而能夠協助孩子有更穩健美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