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交鋒】法官林孟皇:不能徹查洩密案 調查局長應下台

出版時間 2017/03/28
執法人員違法揭露案情可能屢見不鮮?圖為前總統馬英九4年前接獲當時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時任立院院長王金平與綠委柯建銘涉司法關說。合成資料照片
執法人員違法揭露案情可能屢見不鮮?圖為前總統馬英九4年前接獲當時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時任立院院長王金平與綠委柯建銘涉司法關說。合成資料照片

林孟皇/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司改國是會議委員

馬前總統因為將黃世銘偵查所得的證據資料洩漏與他人,遭檢察官以洩密罪起訴,這似乎彰顯「偵查不公開」已是台灣社會所公認。然而,實務上執法人員違法揭露案情,並在媒體大幅報導下,侵害嫌疑人的人權、二度傷害被害人的事情,屢見不鮮。而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一分組將於今天討論這一議題,確實該好好檢討了。

我僅以一件實際事例來說明。猶記得2016年10月12日,我看到各報大幅報導基隆地區幾位校長因營養午餐之事,疑涉有喝花酒的弊案,遭到調查局基隆市調查站的約談。基於多年的審判經驗,我的第一反應是:「又來了!本事件顯然是調查局洩密」。果然,當日稍晚看到快報:「檢調單位約談了校長等10位嫌疑人到案,但因為沒有確切證據,全數無保請回」、「校長泛淚喊冤」。本件尚未移送檢察官「複訊」,即遭媒體大幅報導,洩密者自然是調查局人員。該不該究責?

今年3月21日我應邀去國教院校長儲訓班上課,在課堂上提到這件「弊案」,一位當時在某涉案學校擔任主任的準校長,提到他曾因此案被監聽,時間長達1年半,最後檢調通知他查無不法。翌日,我收到「犯罪嫌疑人」楊志欽校長太太寫來的信,她表示:「我們收到檢調的公文,查無午餐不法事證,已結案!我老公平白名譽受辱,這一陣子他承受莫名的壓力終於解脫!」

同時,她在來信中表示:案發當時我們夫妻正在參與小孩全國語文競賽培訓典禮而喜悅的同時,接到調查站的電話,請我先生協助調查,接下來檢調在不尊重並保護個人隱私的情況下,任由媒體大肆拍攝並披露個人資料。前陣子新北市地政局副局長報載因涉嫌行賄一案,留下「我沒有收某某某的錢」的遺書後,跳樓輕生,以死明志。殺人於無形的案例幸好沒有在我家發生!我天真盼望媒體能一如當時頭版般的新聞還我老公清白,但別人笑我癡心妄想!這是什麼社會、什麼司法?期待司法能遵守分際!

人民該受如此對待?校長必須在鏡頭下含淚喊冤?如何防杜類似事例一再發生?有人說要管制新聞自由、在新聞報導中加註警語,有人說要課予檢警調連帶責任?然而,如果沒有執法人員的洩密,媒體如何得知、如何報導。可見解決之道,在於要求檢警調嚴守秘密。

而檢察官雖然號稱是唯一的偵查主體,但眾所周知檢察官指揮不了調查局,因此還有賴大家集思廣益。但我可以確定的是,對於違法之人究責絕對會產生嚇阻作用。本事件調查局人員洩密非常明確,而且這已是調查局長期性、結構性的犯罪問題,如果調查局長蔡清祥不能徹查此案,他應該請辭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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