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的安全比「九二共識」還低賤?

出版時間 2017/03/26
李明哲太太24日開記者會盼中國給個說法。資料照片
李明哲太太24日開記者會盼中國給個說法。資料照片

長桐/大學講師
 
從19日中午入境廣東珠海至今,長期關注中國民主化工作的文山社大人員李明哲失蹤至今,音訊渺無,令家屬擔憂不已。
 
李明哲的失蹤案不禁令人想起2012年6月的「鍾鼎邦事件」。
 
鍾鼎邦為完成已故榮民父親「照顧大陸親人」的遺願,長期資助大陸親屬,並受邀於2012年6月15日前往江西省探親。
 
當月18日,鍾鼎邦準備返台時,在贛州市的贛州黃金機場遭國家安全局以「協助調查法輪功」為理由非法拘禁,且沒有律師陪同、無法與外界聯繫、家屬亦無從得知其所在,下落及處境不明。9天後,鍾鼎邦被中國官方指涉及「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罪」而遭監視住居。
 
當時,鍾鼎邦的兒女透過臉書、立法院、街頭徵簽,向馬政府和台灣社會大眾請求聲援;國際特赦組織倫敦總部亦向150個會員國分會發布「全球緊急營救行動」
 
被關押了50多天後,鍾鼎邦才返回台灣。鍾鼎邦表示,被關押期間,一度絕食抗議,受到極大精神壓力,被迫寫下所謂的「悔過認罪書」、「筆錄」,因身不由己乃編造給中共當局。他希望台灣政府能建立起保障民眾赴大陸人身安全的有效機制。
 
五年後,同樣關心中國民主、人權狀況的李明哲,彷彿步上了鍾鼎邦的後塵。
 
這五年期間,台灣政府難道不爭取在中國的台灣人民的人身安全嗎?當然有。但強調的重點對象都只有「台商」或長期居住在中國的「台胞」。
 
或最多只把議題臚列在《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中的「人身自由與安全保障共識」上,要求中國「應於24小時內向我方通報」,連正式協議都不算。
 
問題癥結,就出在中國官方不願意,也不想要對台灣人許下他們根本達不到的承諾。
 
但中國官方即便做出承諾,真的可信嗎?中國官方不只一次對外聲稱,會保護(在中國)台灣人民的權益。但一遇到狀況時,卻往往口惠實不至,動不動以「國家安全」的大帽子,冠在台灣人身上,想安什麼罪名,全由中國的安全部門說了算,突顯了台灣人在中國的人身安全絲毫不受到保障。
 
從2008年至今,馬政府在兩岸協議上,洋洋灑灑簽訂了23項。但這23項卻幾乎阻擋不了中國隨時可侵犯台灣人權和安全的蠻橫作法。
 
19日至今已超過7天,海基會也已2度發函海協會,要求中國方面協尋李明哲。但海協會基於政治理由,硬是「已讀不回」。中國官方那種「平時說了一口好話,問題發生時,往往不甩人」的消極行徑,不禁令人質疑,台灣人民的安全難道比虛無飄渺的「九二共識」那四個字還低賤?
 
別以為這些事情跟你我大眾無關,更不能對此麻痺。只要中共能以任何理由關押一個人,就可能用不同藉口,抓補他們自認為有威脅的人。即便你我都不這麼認為自己就是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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