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釋憲】人民心聲:「妣考邱」搞錯重點啦 同婚問題不在牌位

出版時間 2017/03/24
法務部長邱太三今在憲法法庭同婚權益釋憲案上發言引起軒然大波。資料照片
法務部長邱太三今在憲法法庭同婚權益釋憲案上發言引起軒然大波。資料照片

吳哲安/公共行政碩士

法務部長邱太三在今日憲法法庭的同婚權益釋憲案上,一席「婚姻制度是就人類數千年生活規範」、「《民法》在民國19年制定時就我國數千年來社會對婚姻規範」的言論引起軒然大波。

而之後,「將來如果是同性婚姻時,祖先牌位,是要寫兩個都考考還是妣妣?」、「昨天我收到訃聞,庶民生活裡要怎麼定位是媳婦還是女婿?」、「未來參加婚禮要不要說新娘新郎?」等言論不只令人啼笑皆非,且邱今日代表的不是個人,而是法務部立場,如此發言更暴露法務部在同婚立場上的邏輯錯亂,這問題絕對比考考妣妣來得嚴重。

時序往前推移,2月底時法務部曾釋出《同性伴侶法》、《同性婚姻法》2份草案,2案內容幾乎與《民法》一致,最大差別便是在「伴侶」、「婚姻」上的不同差別,意圖以此種專法的形式推動同性婚姻;法務部並認為,此法是現行社會挺同、反同兩方意見之間的折衷。

對照回今日邱太三的發言,我們不禁要質疑,他的種種疑慮,難道推行同婚專法後,就會自然迎刃而解?或者,邱太三的發言反而賞了法務部與專法派一記耳光?

即便在《民法》領域排除了同性婚姻的可能,難道上述「考考妣妣」、「媳婦女婿」的情況,在專法架構下的同性婚姻(或伴侶?)關係裡,就不會有問題?法務部的版本究竟何德何能,有辦法為千年傳統(究竟是從何時開始計算?)面臨的問題解套、守住我國(哪個國?)淵遠流長的婚姻制度?

其實從去年同婚爭議延燒以來,法務部的立場一直很明顯傾向立定專法,但在邱太三今日發言,卻反而凸顯專法的盲點後,也希望法務部內部、高層能夠仔細想想,這2份歷時數個月、召集大量學者、法學專家所研擬的草案,到底要怎麼為部長的擔憂解套?

進一步來說,更希望民進黨中央、蔡英文團隊能好好思考,法務部如此自相矛盾、難以自圓其說的立場,在同婚議題的推動上,到底是能為中央政策的推動開路助拳,還是只是拖累自己人,甚至幫反同勢力助長聲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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