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惟冰/公共服務業
民進黨立委陳明文日前舉行記者會指出,調查局所提出的「保防法」仍有其必要性,應該適度修正後,更名為「反滲透法」,再行推出。此外,近年來媒體發達,「假新聞」也很多,嚴重影響政府施政,未來應受到「反滲透法」的規範。
對此,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也表示,針對「假新聞」在內等等透過網路散布不實訊息的新型態安全威脅,政府也正在研究各種包括立法在內的反制措施。
然而,在執政者急著想要用法律來打擊「假新聞」之前,是不是應該先釐清,到底什麼是「假新聞」? 又該由誰來認定?
舉例而言,近期經由媒體披露,有某位出身南部的民進黨立委,向國防部施壓介入某政戰少將職缺的人事安排,引起軍方強烈反彈。總計,共有三位民進黨立委被視為「嫌疑犯」,但他們個別都已公開否認。其次,不論是爆料者或是負責傳播的媒體,也都還未提出足夠的證據,證實確有此事。
就表面上來看,這則新聞目前仍沒有一處可以證明完全為真,舉目所見只有不具名的指控,以及官方的澄清與否認。在此同時,包括三位被影射的立委,以及傳言受到立委舉薦的職缺競爭者等相關人士的名譽,卻都已受到相當損害。此外,軍隊的整體形象,以及其他將官晉升背後所憑藉的專業與功勳,也都連帶蒙上了一層陰影。
若要說此新聞已然撼動部隊士氣,損傷國人對軍隊與執政團隊的信心,有影響國家安全與社會穩定之疑慮,並不為過。換言之,從方方面面來看,這則新聞或多或少應該都已符合陳明文與黃重諺口中對於「假新聞」的認定標準,應該列入打擊對象。但,真的是這樣嗎?
試想,國防部的否認到底,有沒有可能是迫於立委壓力,因此敢怒而不敢言? 抑或該起關說,全程都由口頭傳遞,導致爆料者在沒有錄音的情況下,事後只能轉述,而無實證?
當然,這裡真正的問題關鍵,並不在於上述這起羅生門到底有無發生過,而是執政者除了運用手中的宣傳機器加以澄清與否認外,難道可以禁止其他人透露、討論、傳播,乃至於相信這則新聞嗎?
總結而言,「假新聞」的認定,一方面本來就相當困難,其間必然有許多定義上的矛盾與衝突。另一方面,如果再交由政府來做最終的認定與管制,那麼更有箝制新聞自由,進行言論審查的疑慮。縱使所謂「假新聞」真的存在,與執政者的濫權及缺乏監督相比較,對於自由民主的危害,都還是小巫見大巫。而執政者與其執著在要如何打擊「假新聞」,還不如檢討為什麼政府說的話越來越多人不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