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交鋒】異哉法官「自由心證」

出版時間 2017/03/04
司法如何改革猶待聚焦。資料照片
司法如何改革猶待聚焦。資料照片

倪國榮/自由業
 
現行法制審判的自由心證,根本就是癡人說夢。常常聽人講,打官司要靠運氣,就是自由心證怎麼證,真的是要靠運氣,就是法官有沒有公德心、是非心、良知心,真的是只有他自己知道,天也不曉得。
 
這就是我們目前司法正義海底撈針般困難,其基本問題所在。也因此,把審判權從法官手裡拿回來,給人民自己審的陪審制呼聲高昂。
 
當然陪審制也不見得毫無問題,大家看西片《十二怒漢》就知道陪審程序與問題,但至少審判交給十二個人去討論與腦力對抗,民主與法律素養自然提升。
 
在陪審制能推動前,目前自由心證的真正精神應該就是孔子曰,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
 
証據清楚即知之,証據不清楚即不知之,只有維持這個心,才能使用所謂論理法則與經驗法則,避免臆測與想像,如美國辛普森案眾人多認為辛某殺人,但証據不夠,仍難定罪,輿論大嘩也無可奈何。
 
像郭瑤琪案,就是沒有交付金錢証據,既然找不到所謂貪污款項,廠商也未投標獲利,這案子即難成立,這就是不知為不知的精神,
 
像陳水扁案,既然法律上沒有所謂實質影響力說,怎麼可以在六法全書外自創一詞呢?真正有公平心的人是不會這樣做的。
 
我們去動物園,看到各種動物都被關著生活,我們的心也是如此,生下來都沒有真正自由,都被關在鐵欄後面;人本質上就是動物,心是熊是貓是河馬或老虎,誰知道呢?只知道常常不自由,常常須要以文明的鐵欄杆維持秩序。
 
立自由心證法的一群根本癡人說夢,乾脆說依據運氣審判還真的切乎實際執行狀況。
 
生來心即不自由,很容易自由亂證,根據七情六慾的動物情緒亂判。在陪審制只聽見樓梯響還未下來落實前,我們的司改國是會議再怎麼發言紛紛,責之怪之,都要面對自由心證的本質問題,現廢之猶不可,就要如上述兩案,証據明顯不夠就不能定罪,不能夠找不到法律用語就自創新用語以定罪之,凡此都是違法的,就須有更正與懲罰的機制。
 
司改在整個制度還不能改之前,就應先做出這樣機制與落實,不要讓人再說打官司要靠運氣了,整個制度落實變成靠運氣那麼低格,整個法學也受侮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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