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鵬生/哈佛大學公共衛生碩士,現為醫生、作家
又有酒後醜事鬧上新聞!哎呀!酒後家暴、酒後駕車、酒後失態、酒後失言、酒後亂性、酒後傷人、酒後殺人、酒後急診室假肖;酒後,非罪大惡極之人可為罪大惡極之事,台灣人醒醒吧!
台灣人天生就不是喝酒的咖!美國史丹佛大學研究指出,將近一半的台灣人,因為基因的緣故,體內缺乏乙醛去氫酶(ALDH2 Deficiency),嚴重影響乙醛代謝。
酒精進入人體之後,會先代謝成乙醛,再透過乙醛去氫酶代謝成醋酸。然而乙醛是一級致癌物,若無法代謝而累積在體內,會增加罹癌風險。台灣人有乙醛去氫酶缺乏症的比例全球最高,也就是說就世界光譜而言,台灣人的喝酒代謝能力是相對差的。身體沒實力,文化又要假厲害,就是傷身體!
大部分男人可能更在意的是:大量飲酒後對性能力有重大不良影響,可以說:「酒國一尾龍,床上一條蟲,只有嘴巴30公分!」
台灣喝酒文化很糟糕,婚禮喜慶不狂飲,不阿莎力;長官敬酒不乾杯,不禮貌;同事聚餐不乾杯,不麻吉。如果自己真的喜歡喝也就罷了,但是社會上很多人,其實自己也不是那麼喜歡喝,但是一到交際應酬的場合,就馬上起乩。主人為表真誠,一定要再三勸酒;客人為表豪爽,一定要乎乾啦,不僅自己喝,並且拚命邀人喝,何苦呢?這個爛文化真是可以改一改了!
青少年文化更是重要,不要讓青少年覺得喝酒很酷,因為這會影響他們一輩子!
兩年前台南市長賴清德道德勸說青少年偶像不要幫酒代言,被一些演藝人員駡管太多,事實上是因為醫師出身的市長看到酒的危害,青少年正在型塑價值觀的時候,如果讓青少年以為喝酒很酷很時尚很高級很值得炫耀,那便是罪過了。
抽煙往往只是害己,喝酒常常是害人又害己。層出不窮的藝人酒後打計程車司機等等的鳥事,不是都在酒後發生嗎?
各種醫學文獻也都指出:酒的危害更甚於菸;關於這點,台灣民眾的認知嚴重不足!台灣社會知道菸不好,但其實就整體社會而言,酒所帶來的傷害,比菸還大!
酒後駕車是台灣人基因,台灣社會對酒後駕車和奧客容忍度都很高;因為許多台灣人自己也會這樣做;只是那些人比較超過和比較倒霉才上新聞!即便是上新聞,也是不了了之。
國人對菸的危害知之甚詳,台灣早有《菸害防治法》,大家對吸菸的危害和二手菸侵犯他人權益都有共識;但是酒因為是歷史文化中飲食的一部分,也有少量飲酒有益健康的醫學報告,有時反而變成狂飲者的理由。
就公共衛生政策而言,政府應該仿效《菸害防治法》,儘速訂立「酒害防治法」,管制酒品的廣告和販售等等,加強宣導酒的危害。
其實社會上有許多人自己並不是那麼喜歡喝酒,大家就饒了自己也饒了別人!不要再害人害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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