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願為財政部背書的良心法官

出版時間 2017/02/10
前凱渥名模林若亞認為自己的收入是「執行業務所得」,因此報稅時列舉、扣除了一些必要費用,但被國稅局打槍,指其收入是「薪資收入」,不得列舉扣除。錢法官認為《所得稅法》有爭議,因此停止審理該案,聲請釋憲。資料照片
前凱渥名模林若亞認為自己的收入是「執行業務所得」,因此報稅時列舉、扣除了一些必要費用,但被國稅局打槍,指其收入是「薪資收入」,不得列舉扣除。錢法官認為《所得稅法》有爭議,因此停止審理該案,聲請釋憲。資料照片

黃錦昌/服務業  

名模林若亞為了不合理稅制,選擇提起行政訴訟,與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打官司,在承審法官錢建榮聲請釋憲下,大法官終於做出釋字第745號解釋,認定國稅局不准薪資所得者列舉扣除的法令違憲,並要求主管機關須在兩年內檢討修正。

筆者非常贊同錢法官的理念,因為他發現不對的稅制,但行政法院卻都幫財政部背書,他選擇要對得起自己的良知,依法官職權,提出釋憲案。

徵納雙方打官司,應該是平等的,而法官更應該是公正裁判人,但在法官不懂稅,稅官又不懂法環境之下,行政法院卻常幫財政部背書。

台北商業大學黃士洲副教授曾研究,在稅務訴訟上,行政法官沒有獨立的見解,判決抄襲行政機關的答辯,相似度高達99%或100%的大有人在,判決傾向對稅務機關有利,以致於人民稅務訴訟勝訴率只有6.11%。

曾有會計師形容,人民申請稅務救濟,財政部訴願委員會常用自己人,根本是球員兼裁判。而到行政法院打官司,根本是球員(國稅局)綁架裁判(法官)。

稅法學者葛克昌教授與民間團體,這些年致力推展「年度最佳稅法判決選評」,因為他相信每個稅務訴訟都有血淚歷史,行政法院法官的一個好的判決比租稅改革都來的有用。

從釋字745號解釋的過程看來確實如此,但是財政部官員卻在媒體恣意放話,說對薪資所得者幫助不大,甚至推託說只會幫助富人,令人失望。

台灣稅制扭曲,傾向富人,造成貧富懸殊,已經嚴重影響世代不公,甚至影響青年不婚不育,台灣出生率1.07%已是世界最低,經過釋字745號解釋公布,財政部應深刻反省,為人民打造友善稅制。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