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平權和小孩──兼回應《同性家庭養育對兒童沒影響嗎》一文

出版時間 2016/12/06
婚姻平權運動如火如荼。資料照片
婚姻平權運動如火如荼。資料照片

江河清/American University 人類學博士候選人
 
反對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人士經常主張婚姻制度是為了人口繁衍,然後因為異性戀夫妻會生小孩,所以主張婚姻應該限定為一夫一妻。然而,當同志朋友說他們也可以生或領養小孩時,保守人士又會批評同志不適合當家長。從法律上來說,結婚跟生養小孩是兩件相關但不相同的事,但反對同志婚姻的人總是喜歡混在一起談。畢竟,我國《民法》對婚姻的認定並不是以生孩子為必要條件,即便異性戀夫妻沒有生孩子或沒有照顧好孩子,國家照樣承認他們的婚姻。以生養小孩來討論同性婚姻合法化,完全是離題討論。
 
如果真的要把繁衍後代看做是婚姻的重大目的,那麼反對同性婚姻的人應該要建議國家立刻禁止不生小孩的異性戀結婚,而不是反對同性伴侶爭取婚姻平權。然而,這些保守人士不但不會反對不生小孩的異性戀結婚,還會體諒他們不生小孩的各種苦衷,例如體質因素或經濟條件。對於想要有孩子但無法自己生的異性戀夫妻,保守人士也會積極鼓勵他們去領養,並認為這是在做善事。
 
但是,當同性伴侶爭取婚姻平權時,保守人士卻又批評他們不會生,不符合婚姻目的,所以不准合法結婚。當同性伴侶說他們愛小孩,也願意跟不孕的異性戀夫妻一樣去尋求助孕或領養小孩時,保守人士又會被批評說同志不適合當家長,因為孩子需要一個爸爸一個媽媽。
 
事實上,美國人類學學會在2004曾發佈聲明,強調多元家庭才是人類文明的常態,反對一夫一妻的唯一婚姻定義。同年,美國心理學會也發佈聲明,指出家長性向和孩子健全成長沒有必然關係。2012年,該學會又再度發佈聲明,主張同志家長的親職能力不遜於異性戀夫妻,同志家庭長大的孩子在精神健康上也跟異性戀家庭的孩子一樣好。
 
然而,也有嚴肅的學術研究追蹤研究同志家庭,提出不同的觀察,認為同志家庭相對比較不穩定,進而影響到孩子的健全發展。然而,這類研究卻經常被保受人士誤用來反對同志成家。舉例來說,今天《蘋果》論壇《同性家庭養育對兒童沒影響嗎》一文引用美國學者Daniel Potter對於家庭變遷的研究,主張同志家庭相對比較不穩定,但卻不談同志家庭比較不穩定的因素?
 
事實上,Potter教授在他今年最新的期刊論文當中提到他的研究呼應許多先前的文獻,認為同志家庭不穩定跟成家困難有關,因為缺乏社會支持和法律保障。在同一篇文章結論,他明確指出:「儘管我們的研究無法直接用來論證同性婚姻議題,但卻提供了證據說明穩定性對於兒童發展的重要性。進一步來說,若近期(美國)同志婚姻合法化的變遷可以提供制度性的力量,促進這些(同志)家庭的穩定性,這個法律改變將會改善這些孩子的發展成果。」 
 
如果我們同意Potter教授的論點,認為家庭的穩定性對於孩子健全發展極為重要,那我們更應該去瞭解家庭不穩定的因素,例如經濟弱勢或社會歧視。同時,政府也絕對有義務去改善這些不穩定的因素,而不是禁止特定的人成家,因為那些制度性的排擠不但不會讓這些非典型異性戀家庭消失,反而會讓他們更邊緣、更不穩定。
 
總之,在法理上,婚姻不是定義為精子和卵子的結合,反對同志婚姻的人士不該再繼續用這個理由反對同志追求成家。在學術上,行為和社會科學界也普遍肯定同志家長的親職能力,甚至認為制度性的保障將有助非典型異性戀家庭的穩定性,進而促進孩子健全成長。如果我們真的關心所有兒童的幸福,我們更應該去支持這些已經事實存在的同志家庭,以及各種各樣非典型異性戀家庭,例如單親、隔代教養,而不是繼續加深社會偏見,把這些家庭通通趕到看不見的黑暗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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