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兩種自辦土地重劃的黑箱

出版時間 2016/11/22
黎明幼兒園擔心遭重劃會強拆,21日以車輛阻擋在幼兒園門口。鮮明攝
黎明幼兒園擔心遭重劃會強拆,21日以車輛阻擋在幼兒園門口。鮮明攝

倪國榮/自由業
 
自辦農地重劃與自辦市地重劃性質都是一樣的,一開始都是地主過半數同意或七人就可組籌備會。請問,兩個方式,哪一種最快?當然是後者,找個七人有何困難?
 
一開始就是便宜行事,又是自辦,當然是更是順流而下,不可能向上提升。公務員也樂得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監督,反正有公設地歸公,不是政府沒利益的。
 
按照辦法湊足重劃範圍內一半以上人數,所謂湊足,當然包括灌人頭,七位地主可能地總和都比不上一個大地主,但灌出的繁密人頭持分戶,可一下千軍萬馬,是故湊人數不是問題。
 
那麼,公務員要不要真正負擔監督責任,一個一個對,對近期內多出的許多人頭,其各個持份一坪都不到或才一兩坪,都要求寫切結書?總之,這是個大漏洞,台中最近黎明重劃不是鬧出好幾百人被檢察官以偽造文書起訴?
 
再者,即使自辦依法有據,公務員是不是要在會員大會僅開一次成立重劃會以後,在一定會接受到地主反映不公的信函下,至少在開始核定重劃範圍前,通知所有地主,召開聽證會,主要把有委屈地主與不同意地主意見納入寫明,要求重劃會處理,因為這樣才不會淪入黑箱作業,若不核定前開個聽證會,就是官商開會,辦公通過,整堆問題等重劃線劃好通過後,就幾乎生米煮成熟飯了,即使爛飯!
 
會員大會除成立重劃會外,更要選出理監事代表開會,決定事項,但地主既然是當事人,直接寫信給政府,就是直接超過被授權的理監事發出意見,就像當事人雖有委託授權律師,但當事人跳出來講話,就應以當事人意見為主。
 
然而,理監事人選固然是糊糊地,常常是表面念念有辭問有沒有人反對即通過,早指定自己人馬,不是公正票選的,這樣情形下,又不開聽證會,地主以後就無聲到底,只能令人宰割,不然生米煮成爛飯,不服自己再花錢去告;就像女兒被綁架走了,找公務員(警察),他兩手一攤,你去告呀,雖然之前一再寫信陳情告知危險,他老是把你的信轉到元兇(重劃會)手裡,說再協商呀。
 
農地重劃圖的是把農地劃好變建地,市地重劃是建地整合出更好發展的建地形狀,雖然流程性質都大致一樣,但顯然市地重劃性質更尖銳萬分。如果廢掉自辦一時不可能,要拖很久,應可下行政命令要求在自辦重劃裡一向睡著的公務員醒來,要比對同意書有無人頭戶,可疑者須附切結書,另外須開如上所說的聽證會至少兩次,讓地主本身能親自來陳述,把問題指出要重劃會設法解決回報,這樣問題核准重劃範圍前才會更少,核准後再有問題,也會變得小咖了。
 
像台中黎明幼兒園所遇重劃悲劇,就是公務員消極不處理惡化出來的,明知該園長是大地主又位居重劃黃金地帶,必滋大衝突,該園長又自始就不願參與,就一定要讓其在聽證會上有明白陳訴,即使都市計畫道路有劃過其園區,也應在劃過時即通知地主,讓其有知的權利與異議機會,更且,可考慮以後徵地或公辦重劃解決,像如此黑箱下丟入自辦重劃,該園等於肉入虎口。
 
筆者遭遇自辦農地重劃事,遇到不公不平,也被迫入法院提告,但比起黎明幼稚園的遭遇算小咖了,特扼要指明如上請賢達參考。一國之講民主法治,竟如此有所謂自辦重劃辦法,在公務員懼事漠忽下,養肥重劃會民間獨裁老大,為禍民權與自由,真不可思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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