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三周年省思

出版時間 2016/11/22
中國空軍曾出動戰機飛越宮古海峽,檢驗遠海實戰能力。翻攝澎湃新聞網
中國空軍曾出動戰機飛越宮古海峽,檢驗遠海實戰能力。翻攝澎湃新聞網

張競/中華戰略學會研究員 
 
轉眼又到11月23日,三年前中國大陸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當時各方反應強烈,諸多軍事觀察家與政治評論家都作出大膽推估,但經過三年實際運作後,絕大多數聳人聽聞之判斷,皆是讓人跌破眼鏡全盤落空。不論是東亞地區戰略態勢,抑或是共軍實際演訓與巡弋空域,其實都未能大幅擴張。只是美日對於中國大陸飛航情蒐作業,確實是採取較為審慎與嚴謹規範。
 
在當時就有多項推測中國大陸將順勢劃設南海防空識別區之傳聞,再加上美國強力運作,菲律賓趁勢送出仲裁案,煞時看來南海情勢劍拔弩張,可能一發不可收拾,但在仲裁案宣判後情勢發展結果,再度讓人感到意外。在美國總統大選底定後,未來對東亞政策尚未明朗前,此等臆測又暫時偃旗息鼓,此等事態究竟吾人要如何解讀?
 
針對東海防空識別區,吾人實應回歸各國劃設同類空域之原始目的,以及實際運作模式加以檢視。所有無端指控與不實揣測,再加上針對北京過度指摘,到最後都成為損傷自我誠信之政治口水。甚至諸多戰略判斷附合強權,如今亦是為人喉舌拍馬逢迎證據,實應讓軍事戰略與安全研究人士引為殷鑑。
 
至於南海防空識別區劃設與否,與其附會瞎猜,無寧正本清源,仔細思考劃設此空域,要求進入空域航行器提供資訊,究竟與現有飛航情報區權責空域,在範圍上相差多少,在資訊上出入有無。如此就可以掌握全局,並理解到東海與南海情況差異甚大,兩者並無相互指涉與影響關係,此亦可有助於推估未來實際狀況可能發展前景。
 
大陸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儘管運作尚稱平順,但法制配套仍有待加強。僅就防空識別區該辭語來說,依中華民國法律體系,該辭出於交通部頒「飛航規則」第二條第七十九款與同一規則第十九條。但該辭語到目前為止,從未出現於中國大陸任何法規;就法論法,其劃設時所引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民用航空法與飛行基本規則,時隔三年仍未就此用辭配合修訂補強,實為法制工程怠惰輕忽;身為大國實應感到羞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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