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弘之 /台大醫學系大三學生
2016總統立委大選之前,社運團體將所有立委候選人針對同性婚姻的表態做成了表格,以簡單的支持/反對/未表態讓人一目了然,提供了部分選民抉擇的依據,我當時覺得這種形式的公民監督非常便民;大選過後民進黨全面執政,為了確實保障人民的集會自由,決定要修改「貴」為國安三法之一的《集會遊行法》,但令人遺憾的是新版「集會遊行保障法」草案中仍存在著總統府禁制區,於是社運團體也做了一張簡易的表格,將每位立委對於禁制區的立場以圈、叉、三角清楚的呈現給眾人(雖然有更多立委沒有表態),但這次的結果卻讓我嚇了一跳,甚至懷疑符號是不是標錯了:當時民進黨不分區、以重視人權著稱的顧立雄、尤美女委員都支持設立禁制區,而國民黨委員幾乎清一色表態廢除禁制區。我於是去尤美女立委的粉絲專頁上看看,尤委員說保障集會遊行是不變的目標,但由於國安人員的堅持,所以贊成設立總統府附近的禁制區,但「我(尤美女)也願意與關心此議題的朋友們繼續溝通、討論」。
面對同樣形式的政治呈現,我在因為被否定的立委是不同人之後發現,人真的很容易陷入自己的主觀使得價值判斷的不一致,而且,單一這種簡易分類的圖表並不是民主社會所需要的,它只是在封閉,甚至是睥睨對話的可能性:被打叉的立委不見得比較不重視人權,在表格中被畫上圈圈的立委也有可能是以政治利益為優先考量,但我們在接受到整理過的簡明資訊後,卻有了先入為主的想法,將立委貼上進步/反動的標籤;但重點並不只在於贊成/反對本身,更應該被看到的是贊成/反對的理由。
於是我想找尋論述,「不是自己生的小孩怎麼可能會愛?小孩是無辜的,憑什麼他非得在同性家長的環境下長大?」的確,父母對子女的愛幾乎可以說是無條件的奉獻,但即使是親生血緣關係,子女對父母的愛就不是那麼直覺性,它是需要去學習、去感受的;我當然可以非常屁孩式的主張:自古以來,小孩都沒有選擇家長的權利。但我寧可相信一個家庭的維持不僅僅在於「血濃於水」的身分認證,而是長年一起的互相扶持與照顧;真正要守護的不應只是血緣關係,更多的是一種情感上的連結。
出生於異性戀家庭的同性戀小孩,許多人都會經歷家庭關係的破壞與再建構,雖然並不是每個同性戀小孩都可以和父母完好的修補情感裂痕,但在我有限的認知中,同性戀小孩總還是顧忌並且在意著自己的父母:出櫃前恐懼著自己會傷害父母,出櫃後又理所當然的想從父母得到安慰與支持,畢竟出櫃本身可是以個人的單薄去站在社會多數的對立面;而這種家庭關係的緩慢修復,以父母的角度而言,可能的確是因為血緣,漸漸學著去釋懷,並接受自己的孩子,但對同性戀子女來說,家人間情感的存在本身就是修補關係的理由,並不是血緣,而這種不證自明的關係與情感,我想對所有的子女,不論同性戀或異性戀,都是一樣的。
所以在直覺上,我也覺得父母愛自己的小孩絕對勝過別人的小孩,但對沒有小孩的人來說,不是自己生的就不可能成為自己的小孩?不可能像親身子女一樣愛?如果「愛」真如反對者所說的狹隘,是藉由減數分裂後的單套染色體來傳承,我一點都不介意讓愛成為他們的特權。
以「我也有很多同志朋友,但……」做為論述的開頭其實非常的弔詭且難以理解,因為連我都沒有很多同志朋友。對我周遭少數的同志朋友而言,聽到別人出櫃會心生羨慕、要向任何人坦白卻像一種遙不可及的奢求,甚至隱藏自己的性向和異性交往……但我並不會因此將同志的恐懼與不安怪罪在他人對於同性戀的反感,真正令人厭惡的是用不知所云的家庭倫理、宗教理念和錯誤觀念在粉飾自己對同性戀的排斥和歧視,不負責任的反同言論;但是很可惜,我們生活在人間,而不是個人認知的天堂,現實世界中同志仍必須不斷的和與自己持不同意見的人溝通、討論、爭取。所以,我還在尋找反對的論述,一個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