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商/退休人員
人民選擇了新總統、新政府,所期待的就是四個字:「解決問題。」國會議員有做事人民可以感受到,民進黨立委王榮璋經過十多年的努力,推動「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草案,其重點在行政法院應設置稅務專業庭,並設立納稅者權利保護諮詢委員會;因稅法有其複雜性,涉及人民權利應以法律明定之。此法提供公平對待納稅者之機制,應該值得大家支持。
記得蔡英文總統就職演說時,獲得如雷掌聲的有兩項:一、司法無法親近人民,不被人民信任,司法失去作為正義最後一道防線的功能,是人民普遍的感受。二、追求轉型正義的目標是在追求社會的真正和解,從挖掘真相、彌平傷痕、釐清責任,轉型正義範圍很廣包括了賦稅人權。可見人民渴望新政府能一步一步的改革,讓人民有所希望。
台灣稅災戶很多,往往在納稅訴訟案件中,絕大多數是稽徵機關、納稅者在「實質課稅原則」有所爭執,雖然《稅捐稽徵法》第十二條之一規定稽徵機關就其事實有舉證責任,而納稅者負協力義務,但是由於徵納雙方的不對等、行政法官對於稅法瞭解程度的不足,造成絕大部分案件,納稅者敗訴。人民渴望已久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草案出爐,抱著期待和感恩之心來看待。
交通大學財務金融研究所教授葉銀華《政府應保護納稅者權益》一文談及:「由於政府必須提供公共服務與建設,因此納稅變成人民、企業的義務;而納稅是對人民、企業財產的合法的課取,因此也必須讓納稅者心服口服!亦即,政府除了向納稅者課稅,也要保護納稅者權益。」他認為納稅者權利保護諮詢委員會應設於行政院,而諮詢的內容應為專庭法官判決的參考。
國稅局從開單、補稅、救濟,未修法之前納稅者如果接到稅單不服,要提起申訴、覆查、訴訟,手續繁複,訴訟時還得先繳稅款的一半,稅務機關搞「霸王條款」,甚至還可以決定對人民限制出境,其權力超越五院比總統還大,嚴重侵害納稅人權,即使人民或企業採取行政訴訟,行政法院大都支持國稅局的處分。人民無法在稅務訴訟上獲得正義,都是國稅局說了算,賦稅沒有人權,人民再不出聲,台灣稅法永遠處於戒嚴時期一般。
如今看見立法委員推動「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草案,雖然尚未立法完成,但已見賦稅人權的一道曙光,我們期待立法成功與有效執行,有如《孟子·梁惠王下》:「民望之,若大旱之望雲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