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成長都有一個「社會化」的過程,所謂的「社會化」就是人在過程中,經歷過酸甜苦辣,曾經得意,也曾被人欺侮,這些經驗遂使得人們找到最合適的行為方式,懂得失意時不可自我放棄,要更加努力;得意時則要懂得收斂,不可以行為放恣,要有更完善的人格。
因此,十九世紀的美國傑出女詩人狄京蓀(Emily Dickinson)就是個範例,她才華洋溢,但卻收斂,她把人的暴得名聲視為一種警誡。她就說過暴得名聲而洋洋自得,就像是個沼澤裡喧囂的青蛙。人生愈是得意順利,愈要懂得涵養,這乃是她所以傑出偉大的原因。
像狄京蓀這種典範,於是我就想到中古世紀歐洲天主教地區的「嘉年華會」或稱為「狂歡節」活動。當時歐洲每年會有幾天舉辦「狂歡節」,節慶期間大家瘋成一團,既無禮法,也無紀律。「狂歡節」時,各個鄉鎮組織全部停擺,由精神不健全的傻瓜瘋子出來管事,因而當時整個社區都無法無天,於是許多「狂歡節」遂由喧鬧的快樂,進而將人們的自我擅專以及邪惡的本質釋放出來,喧鬧快樂因而造成無法無天,甚至造成集體鬥毆或大型的集體暴力。狂歡和不知節制是會使得歡樂走到它的反面的,成為樂極生悲,樂極則亂。
而今天的台灣,社會日益富庶,社會的規範也日益鬆弛,所以歡樂已成了人們生活的一種常態,於是歡樂已成了社會新的亂源。
例如一群一群青年男女到夜店尋歡作樂,這並沒有甚麼不可以,但很少人知道,狂歡的情境是會使人的自我被放大的,人在狂歡中會變得更加排外,更容易看別人不順眼,夜店的狂歡因而常是鬥毆殺人的起源。
人在狂歡裡會變成另外一種人,最近景文科大幾所學校的迎新活動被踢爆,他們把迎新活動玩得很瘋,很狂歡,幾乎成了裸體大會,男生必須內衣內褲全脫,女生則要脫內衣,甚至還舔來舔去,嘴巴裡的水喝來喝去,狂歡式的惡作劇,在歡樂中已離譜到侵犯別人身體權的程度。一群人的歡樂,已使人犯賤到了不可思議的地步。狂歡這種行為,它是沒有道德界限的。
除了夜店的狂歡,迎新會的狂歡外,現代的群眾運動已成了一種狂歡,古代的群眾不滿運動,是必須提著腦袋參加的活動,因此它目標清楚,紀律嚴格,但現在的群眾運動,已和大型表演相差無幾,甚至還有許多人是抱著起鬨的態度去參加一場群眾狂歡大會。可能有人是莊嚴的參加者,但我們也不能否認是有人只不過趕集的參加群眾狂歡市集,它既然是群眾狂歡市集,於是難免出現許多市集型的怪咖,有人藉機秀其姿色,有人秀其身份,於是一場太陽花狂歡之後,遂留下許多狂歡後的糟粕,他們都是狂歡後自我膨脹的人物,他們自我極大化,因而開始恣意而為,於是有人藉美色賺錢,有人則斂財,有人則成了恐怖情人。民主狂歡乃是狂歡的一種形式,狂歡活動的反面教材當然也會出現。
現在已不是悲苦的時代,各式各樣的狂歡已成了新的活動,新的現象,於是狂歡後的樂極則亂,樂極生悲遂成了常態。當歡樂已成了新的亂源,我們對歡樂已需要多加研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