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型有正義 才能給年輕人健康的民主政治

出版時間 2016/10/10
兆豐案餘波盪漾。資料照片
兆豐案餘波盪漾。資料照片

池美蘭/財務人員
 
雙十節蔡總統演說再次強調「改變年輕人的處境,就是改變國家的處境」。而新政府要給予台灣的民主政治一個嶄新的開始,給年輕人一個健康多元的民主政治,就是推動轉型正義的真諦。但是對照民進黨版「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只限1991年前的案件,筆者質疑轉型正義是打假球嗎?
 
台灣大學法律系陳志龍教授在「鉅型經濟犯罪專題」課程分析,台灣「政府犯罪」一直持續,沒有因政黨輪替而改變。什麼是「政府犯罪」?就是政府是加害人的犯罪。台灣三大「政府犯罪」:一、228屠殺事件;二、戒嚴時期白色恐怖;三、1996至2016年民選總統後的政府犯罪。而民進黨版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只限1991年前的案件,沒有論據,恐遭地下皇帝滲透影響。而且當代的公民,要有新認知,才可能有「轉型正義」;否則墨守成規,轉型正義鐵定失敗。
 
以兆豐案來說,就是典型的政府經濟犯罪,在1991年後發生,這些財經幫、國庫幫,不分藍綠都是金色,陳志龍教授研究經濟犯罪出書,提到2002年德國也發生類似經濟案件,德國成立聯邦金管局,金管局與財政部徹底分開,都是法律專業或數學家擔任,絕不許財經官員過來,切割非常清楚。但是台灣監督金融的金管會,全都是前財政部長張盛和安插的爪牙,曾銘宗就是例子,甚至張盛和兩度核派蔡友才任兆豐金董事長,還頒「一等財政獎章」給蔡友才。
 
了解官僚的系統,就清楚兆豐案背後的元兇,當行政院督導小組將2012年起至今的財政部長張盛和、許虞哲與歷任金管會主委陳裕璋、曾銘宗、王儷玲和丁克華移送監察院調查。張盛和卻在媒體表示,自己只是「簽報」!這實在太荒謬了,試問,蔡友才神通再如何廣大,可以多年來兆豐芝加哥、澳洲、巴拿馬、紐約連續犯錯之下,還獲頒「一等財政獎章」嗎?蔡友才根本只是配合演出,執行上意。
 
聯合國最新版的轉型正義五元素,1. 調查真相、起訴元兇、確定元凶按照國際法律的精神與法條受到逞罰2. 確保獲知真相的權利3. 賠償4. 重整參與迫害的組織與制度5. 全國性討論與諮商以促成和解。以兆豐案來說我們第一點才開始,但是只移送監院調查是不夠的,行政院督導小組調查報告還是沒有看到。要火速對元凶財產進行假扣押,才能追償全民的損失。套句蔡英文總統的比喻,如果被美國證明有洗錢,「那就垮了!」檢調放水,只會讓自己灰頭土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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