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邦.撒沙勒/義守大學原住民族學院院長
近來,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原博館)的選址已經造成新北、桃園及花蓮等縣市政府的競爭和交鋒,他們自認是原博館最佳的落腳處,最適合成為原博館的設立地點。這些縣市的立論不外乎交通可及性(機場、高鐵站、捷運)、人口總量(總居住人口、原住民族人口、總觀光人口、博物館人次)以及土地取得(無償撥用、價購、交換)等因素。但個人認為設立一個遠離部落的集中型原博館,只會加速部落現有的空洞化現象,不僅無助於部落文化的振興,反而加大城鄉差距,造成部落文化資產更快速的流失。
歷史上,博物館利用暴力、偷竊、賤價等方式取得部落的珍貴古物,造成部落一無所有,是另類的殖民主義,多年來屢遭原住民族抗議,若原博館成立,不知又有多少的文物等著被國家搜刮和賤賣。60年代民權運動帶來多元文化的思潮以來,許多國家的博物館政策改懸更張。例如澳洲自80年代起,聯邦政府規定在管理原住民文化資產時,原住民族要有一定的諮詢與參與的權利。在美國,1990年通過了《北美原住民墓地保護與文物回歸法案》,給予印地安原住民取回博物館文物與遺骸的法律基礎,這是北美原住民爭取權益的重要里程碑。
國際博物館協會也從1986年起制訂了有關博物館文物蒐藏的倫理,以規範文化資產的取得和運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更自1990年代起設立文物回歸委員會,讓非法掠奪的文物可循國際仲裁或與博物館協商方式取回擁有權。這些國際案例顯示文物回歸部落的趨勢,以及新的博物館設立方向。
蔡英文總統在8月1日向原住民族道歉的聲明中,提到原住民文化保存與振興的重要性,也保證推動部落自治作為轉型正義的重要目標。個人認為,新政府應將50億元的原博館預算打散,從集中型的都會博物館變成分散型的部落博物館,讓有限經費發揮最高的效益,並作為實踐轉型正義及推動原民自治的第一步。
初期,分散型博物館可從全台現有的28座原住民地方文化(物)館的活化開始,連結鄰近的原住民歷史與考古遺址,編列足夠的營運和研究預算、增添文物典藏設備,並增加駐館專業人員,作為推動文化資產保存、歷史研究及部落觀光的基地。同時鼓勵公立或私人博物館推動文物回歸機制,以充實這些文物館的展品和蒐藏物件;其次,應協助頭目、貴族或藝術家們改善其古物典藏的環境,並學習相關的文物維護技術,讓留在部落的文化財得到完善的保存。此外,藉由部落博物館的設立,鼓勵原青返鄉,投入文物調查、整理、研究及推廣等工作,厚植文化保存與發揚的後續能量。
韓非子上有句名言:「聖人之治,藏於民,不藏於府庫。」。意思是政府治理天下,是將財富藏於民間,而不藏於政府的財庫之內。換言之,政府施政應為百姓創造財富,提供百姓永續發展的動能。藏「富」於部落,不僅藏「財」與部落,更是藏「力」與部落,透過部落原博館的經營和帶動,讓幾世紀以來遭受殖民主義搜刮、偷竊和掠奪導致空洞化的原鄉,得到活化、創新與發展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