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秋遠:台灣編劇無止境的折磨

出版時間 2016/09/09
電視劇《廉政英雄》。
電視劇《廉政英雄》。

康康在製作單位的安排下,不知情的去嚇唬一位假扮的孕婦,然後再設計這位「孕婦」羊水破裂,老公出面破口大罵。當康康六神無主之際,主持人再出來解釋,一切都是惡搞,康康則是淚灑現場,不敢讓自己的妻兒看到這樣的節目。

這就是我們台灣大部分的節目品質標竿。

姑且不論現在很流行的長壽連續劇中,扮演檢察官的演員,抓到毒品的第一個反應,竟然是自己拿嘴巴去舔舐,以身試毒來測試毒品純度,究竟有多荒謬。法務部參與規劃的《廉政英雄》,是另外一個「可怕」的案例。在這部超級長壽的影集中(2011年9月至2016年4月,共235集),竟然出現諸多在司法實務上不可能出現的情節。

在這部長壽影集裡,有精通自由搏擊,會與歹徒搏鬥的檢察官、也有攜帶槍械,槍法準確的檢察官、有在犯罪集團臥底的檢察官,整部影集把檢察官的愛恨情仇拍攝得神乎其技。但是,情節與事實卻幾乎完全背道而馳,檢察官不會親自開槍、不會與歹徒扭打、更不可能在所謂的臥底證人沒有合法化之前,擔任犯罪集團的臥底線民。這部法務部政務次長宣稱「提供劇組檢察官故事與法律諮詢」的影集,政府支援拍攝場地、故事劇本,還有令人啼笑皆非的辦案情節,而這部長壽片,竟然是法務部規劃5年的建國百年文化創作。

我們想拍出一部像樣的連續劇或是電影,究竟願意投注多少資本、人力與編劇?特別是編劇。到處都有3個月的短期編劇訓練班,但是我們給編劇的壓力、薪資與學習機會卻是少之又少。長久以來,除了少數叫好但不一定叫座的劇本外,我們的戲劇環境就是停留在二手的文化中,某甲愛某乙,某乙卻愛某丙,某丙再愛上某甲,戲劇中的主角都不食人間煙火,只圖愛來愛去。

否則就是強調本土的、熱血的劇情,但卻對於劇中人物的生活欠缺體驗、沒有經驗,不採訪現實生活中這個行業怎麼運作,不用看書、不用蒐集資料、不用學習,只要拿到劇本,一演就是300集,這些編劇就在日夜趕工,只能從新聞話題中不斷的找笑點,所以本周熱門是抓寶可夢,劇情中就非得塞上神奇寶貝不可。在這樣的環境中,高壓之下寫劇本的編劇被當成機器人,而劇中的演員則因為「豐厚」的保障(每集3萬元,至少錄100集)而「委身」拍攝可笑的劇情。

南韓或日本的影劇產業,已經遠遠把台灣拋在背後,從《屍速列車》這部影片就可以看出端倪。他們不斷的嘗試新的題材,從精神疾病、海外戰場、職場寫實等素材,都成為他們創作的題目。我們不必羨慕他們的編劇,因為他們同樣面臨文字創作者的困境,也就是不斷的沉潛與嘗試以後,才能得到讀者或市場的青睞。他們比我們幸運的地方在於,大環境容許他們有機會去協助一部好節目的成形,而台灣的大環境,就是講究短暫、大量的壓榨編劇,讓他們成為工廠當中的機器人,在餓不死與賺不多的循環中,活在自己的編劇夢裡,然後把節目爛的理由推給觀眾,「因為他們愛看!」

所以在台灣的影劇環境裡,如果真的有心想要擔任編劇,可能要先問問自己,「有沒有別的謀生技能?」否則十年寒窗已經夠慘,但在日韓,至少還有一舉成名的機會;而在台灣,由於大環境的惡劣,換來的或許只是無止境的挫折與痛苦。

靠政府?他們應該只能「指導」出《廉政英雄》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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