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酒駕新聞頻傳,隨便搜尋一下,就會看到上個月有警察被酒駕女撞到截肢,有酒駕撞死了晨運婦人還有保全,有酒駕計程車撞死了在環島的兩個單車騎士,更不用說火燒遊覽車的司機也是疑似酒駕。
我有喝酒,但我痛恨酒駕的人,我要跟酒駕的人說一下,如果你喝酒還想開車的話,那請你自己先去撞牆死一死,這樣至少不會害到別人。
台灣酒駕的罰責太低很多人都知道,單純酒駕最重罰到74000元,累犯也只到9萬元而已,這樣低的罰金讓很多人都抱著僥倖心態,反正被抓到也只是付個幾萬塊就沒事了。
更酷的是有連坐法
看看日本的酒駕罰則,最低是吊扣駕照3個月外,還有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是50萬日幣的罰金,而嚴重的話是有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是100萬日幣的罰金,另外駕照吊銷3年不能重考,然後重考的話再讓你考上的機率是微乎其微,就是要讓你這輩子都無法開車就是了。而且這還只是沒有撞到人的罰則而已。
更酷的是,他們還有連坐法,酒駕被抓到的話,如果你是車輛的提供者,那就是跟酒駕同罪,另外車上的乘客也要罰,還有酒精的提供者也要罰,請客的人或是餐廳賣酒給他的老闆都要罰,反正就是多管齊下的阻止,就是要讓你不要酒駕。
但最妙還是泰國,前陣子立法通過一個太平間法案,規定酒駕或是交通違規累犯的人,要強制他們去太平間勞動服務,讓他們心生恐懼,或許可以達到嚇阻繼續違規酒駕的功用。我覺得這樣也不錯,應該很多人會嚇到不敢酒駕了吧…
最後我還是要說,酒駕的人請去死,因為你不死的話你是會隨機害死別人的,就請拜託行行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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