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貓勞工才懶得罷工咧

出版時間 2016/06/23
肥貓勞工才懶得罷工咧

作者:陳衝(資深航空業從業人員)

罷工權,乃舉世皆承認的勞動三權之一,但是在台灣,別說是基層勞工居然斗膽妄想罷工了,就算上自總統、行政院長、勞動部勞工局,下至媒體、金管金控、CEO、高階經營管理者,也無一敢跟資本家與老闆們作對。從周休二日、國定假七天,到國籍航空能否罷工,資方嗆聲火辣,就算是一時「讓利」,仍然穩佔贏面。莫怪爛油企業可以免本金低利爽住十幾間帝寶,荒蛋廠商律師顧問團比漫威聯盟還堅強。
 
但是華航空服員竟然有勇氣自組工會,並且對於是否罷工舉行投票!這件勞資爭議,起因於公司在未與全體空服員充分溝通的情況下,貿然、片面的在5月5日凌晨,以發送簡訊方式通知,規定空服員必須跟公司簽署「勞基法84-1工作者約定書」。勞基法第84條之一對勞工有何影響呢?其實該法條的立法初衷,本是用來規範無法正常上下班時間的一些特殊產業,相關的工作者不需符合勞基法關於每日與每週最高正常工時、最高加班工時、休假、女性夜間工作等種種規定,只要「參考勞基法所定之基準」、且「不損及勞工之健康與福祉」,勞資雙方即「得」另行以書面方式約定。
 
因為勞動契約的內容有所變化,華航空服員自組的工會,在一週內收到1847份「將協商權委由工會辦理」的委託書,也就是共計超過六成的華航空服員,希望拒絕華航公司所提出的約定書版本。因此前述的工會幹部,除了表達這幾年來「工作時間越來越長,休息時間卻越來越短」的心聲之外,也提出接受越洋航線的工作時間另外立約,但其餘區域航線應該維持適用《勞基法》的訴求,要求公司不該將計算工時起點從松山改至桃園,該工會並到交通部遞交陳情書,亦發起到華航台北分公司前遊行的抗議。
 
這麼單純的勞動契約爭議協商,如今竟然演變成企業要開除員工、航空界謠言冷語滿天飛、學者出面替企業幫腔、官員要調職、最後還跑出一個「正宮」工會,找來早已離職或退休的空服員「娘娘」、「姊姊」團,一把鼻涕一把眼淚表明她們「永遠愛公司、效忠公司」的心跡。對照同時間,法國航空的工會,選在歐洲世足賽開踢之際,與鐵路等大眾運輸工作者甚至垃圾清理工連線,一起大罷工,要求法國總統歐蘭德出面回應,進步國家的工運以及社會運動復興蓬勃景象,跟台灣相比,真是不可同日而語。據外電新聞指出,法航工會繼世足開幕的罷工之後,六月二十四日還要進行更大規模的罷工。台灣勞工只能用「下巴都快要掉得比足球還遠」,來形容我們的驚訝。
 
這麼熱的天,比雪還要冰的風涼話,是假借一般勞工放炮的:「空姐就是吃飽太閒,工作又太輕鬆被寵壞了啦!像我們,找得到工作、有周休二日再撿回國定假日七天就很偷笑了,還罷個屁工啊!」或是假借其他航空公司空服員來酸:「類國營事業的航空公司過得太舒服了,我們都嘛一進公司就簽了84-1,也是都在桃園而不是松山報到的呀…」最網內互打免費的,除了前述的正宮工會團,還有自認乖乖牌的華航空服員「透露」:「鬧得太厲害了,拜託拜託,我還想留口飯吃…」以上每一招都很高,最汙名化的,莫過於奇怪甚麼時候不爆偏偏這個時候爆的新聞:「某空姐居然笨得連14年的枕邊人期間另娶別人都不知道!」台灣空服員的形象,可說一下子掉到了萬劫不復的深淵谷底。
  
過去華航的員工常自嘲華航就是中華民國的縮影,內部的權力傾軋、各方勢力介入撈取好處、巴結政黨高官保(求)官位、管理鬆散、組織疊床架屋、量身訂做的規定與人事以圖利特定人…等等,畢竟連總經理也可以不顧體制規定與人員編制強塞自己的兒子到外站兼職佔缺等待未來轉正式,員工們也早已視之為稀鬆平常,久而久之華航的管理團隊對基層員工習慣以上對下、政令宣達、單向溝通的管理模式,這使得內部溝通不良,政策的執行要不就是強押推動,要不就是淪為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窘狀,加上權責獎賞不分,基層沒背景者做錯依法懲處,高層決策錯誤造成公司實質營業或財物損失不僅沒事,反而還將之精心包裝為偉大的經營績效,這樣的管理模式如何能期待其自發由內部進行改革,每次總得機毀人亡輿論逼的不得不改。

在這樣的組織氛圍中,自然養育了管理團隊習慣以欺騙虛應的方式來與基層員工溝通,由來已久的問題希望以短期因應遮掩的方式呼嚨過去,總之不要在我任上出事就好的心態,往往把小問題拖成大問題,變成大問題了又忽視問題的嚴重性,仍舊以舊的管理思維與拉攏貴族御用工會的模式來處理,逼得憤怒的聲音只能尋求體制外的解決,無怪乎要爆出罷工的爭議。肥貓勞工絕對不是基層的、年輕的、新進的空服員,而是和這些官僚生態緊密結合、甚至長年擔任黨國中常委大老兼公司董事的官樣工會代表。工會董事有多神通廣大呢?據說連官拜董字輩的該企業高層都曾對外透露,工會要哪個滾蛋,誰都留不下來的。
 
事實上,不僅勞基法,由於航空業涉及飛安,還須遵循交通部航局航頒布的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的相關規定。其中對空勤前後艙組員的飛行工時、休息時數、客艙座位應配置最低組員人數均有控管。但是不知是否基於業者管理與運作方便的立場,台灣相關規定只做最低限度的寬鬆要求,國際主流航空公司的作法,工時與休息時數的規定相對其實較為嚴格。

台灣的主管單位總是出現問題才能意識到需要修訂相關的管理辦法,先前因飛安事故頻傳及機師的休息需求,開始針對飛行員飛航工時也做出多次公聽會以蒐集各界建議與意見的溝通,但直至2016年4月20日才第一次針對空服員飛航工時召開「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客艙組員飛航時限規範修正案公聽會」進行討論,計畫召開多次公?會聽取各方意見後,再針對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中,有關客艙組員的飛航時限相關規範進行修正。標準的問題產生才開始溝通修法,但是曠日廢時修訂後的法規趕不上變化萬千與迅速的國內外情勢,所以才會搞到修法還沒一撇,空服員三聲無奈等不及,只好選擇罷工一途。
 
看到這裡,誰還會覺得能罷工的勞工,是幸福的肥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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