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原力再現

出版時間 2016/04/26

作者:撒沙勒(義守大學原住民族學院院長、美國華盛頓大學人類學博士)

日前立法院通過了野生動物保育法21條之1的審查修正案,引發原住民團體與動保團體的衝突。本事件不僅涉及原權與動物權的競逐,還牽涉到複雜的宗教、法律、經濟及文化等諸多生態政治學的議題。傳統的保育觀念認為自然應該是「荒野」,所以最好讓它維持無人干擾的狀態,將「人」尤其是原住民獵人從自然中抽離,就是保護荒野最好的策略。國家公園、保護區及野保法大致上就是這個意識型態下的產物。然而,對原住民而言,「自然」卻是他們的家,他們靠著自然生活,在自然中傳遞文化、繁延生命,唯一不去碰觸的「荒野」,只有祖靈棲息的聖地。

荒野保護的哲學,可以回溯至後啟蒙時代笛卡爾的心靈/物質、人類/自然二元的對立論,一方面認為人是「萬物之靈」,可以透過科學技術有效地管理環境,增進人類的福祉;另一方面卻又貶抑人類為生態界的「巨靈怪獸」,是自然最大的破壞者,必須從自然中剷除。如此的思維,導致今天許多對原住民不利的保育法令和政策的產生。

狩獵文化與保育共存,其實不乏成功的案例。例如玻利維亞低海拔的 Yuqui 族所推動的「種族發展計畫」,在加拿大育空領地(Yukon Territory)Kluane國家公園實施的共管機制,在巴西亞馬遜雨林Mamiraua地區推動的拯救雨林計畫等,都有良好的實踐經驗與成果,這些成果也獲得世界野生動物基金、世界保育聯盟及世界保護區委員會的肯定。這些制度最核心的精神就是賦予當地居民管理和使用自然資源的權利,也因為居民可以參與和分享利益,因此願意主動維護周遭的環境和動植物資源,達到永續利用與文化保存的目的。

臺灣在莫拉克風災之後,台大、屏東科大及義守大學等學術單位曾經協助霧台鄉公所執行「山林巡守隊」計畫,召募並雇用了十幾位在地族人接受培力,擔任山林巡守員的角色,執行部落周邊及傳統領域的巡護及監測作業。過程中,巡守隊員除了執行187次長達數百公里的常態性短程和長程巡守之外,還利用GPS標定許多傳統的文化遺址、古聚落、珍貴大樹、野生動物棲息環境以及風災後造成的崩塌地點等,同時還舉發了5起重大的林木盜伐事件。事實展現,以在地族人為主體的山林巡守所產生的效益,除了巡護、記錄與監測山林資源並提供科學性資訊之外,還可協助強化在地警政、防災和水土保持等相關的功能。

本計畫有別於過去林務單位、國家公園或其他生態治理機關敵視和污名化原住民獵人的作法,不僅展現族群特色,更凸顯共管機制在地方實踐的可行性。該計畫發現,傳統知識的引進,部落組織的重建、管理人才的培育、各公部門間的合作協商,以及族人的支持和加盟,都是自然保育能否成功的關鍵。

獵人傳統上就是部落主權、生態治理、文化延續的關鍵者角色,如何發揮他們固有的山林知識與能力,讓原力再現,成為自然保育與文化復振的尖兵,是未來推動山林治理及原住民自治的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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