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洪國華(律師、陽昇法律事務所)
有地方政府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建議,未來政府機關於天災來臨,依照《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停止各級機關及公、私立學校上班上課後,應該要擇日「補班」、「補課」。
這樣的建議,其實人事行政總處以前就有研議過,但基於兩個理由沒有採行,第一,在人事行政總處看來,「颱風假」不是放假,而是「停止上班上課」,就算真要看成放假,也應該是給予機關、學校人員因應防災的「災防假」。第二,天然災害停止上班上課,是「不可抗力」,民眾無法預測,如果突然放一天假,根本沒有規劃要幹嘛,事後又被規定一個周末補上班回來,太過影響民眾的作息。因此,行政院最後決定不採行「補班補課」機制。
據該地方政府人事處的說法,有鑑於未來氣候變遷引發的降雨會更加激烈、颱風侵襲機率也會增加,面臨這樣的天災,恐怕未來放假的天數會增加,嚴重影響台灣的「經濟發展」與「整體競爭力」,白話來說,就是希望放了幾天,就要補幾天回來。
只是,考慮到氣候變遷會增加災害發生與放假天數,所以影響經濟競爭力的同時,是否忽略因為天災停止上班上課的本質在於「防災」,而不是「防假」,給予機關人員、學生防災的準備時間,或是減少因為風雨通勤可能發生的意外,同樣也有助於提升經濟競爭力,不知為何在該地方政府人事處看起來,「颱風假」卻全成了不利於經濟發展的陋習,只有上班、加班才是正面的,其他什麼都不是。
並且,看似這個天災停班辦法只是個內部「行政規則」,只適用在政府機關和學校,所以與其他民眾或是勞工無關,但實際上不少民間機構會參考這個辦法,只要政府補上班,民間也會跟進。可是以台灣與世界其他國家相比,擁有世界第四高的工時,和被譽為可拿諾貝爾獎的責任制,近年又隨著通訊軟體的發達,雇主長官隨時隨地會LINE部屬上工,民眾的勞動環境已經不能說是相當友善,但建議者似乎還認為給民眾放假來個小確幸是個天大的錯誤,所以要事後補回來,這實在難以理解。
如果,每年真的多上個幾天班,就能夠提升經濟競爭力,那麼以現在擁有世界第四高工時的台灣來說,經濟競爭力已經已經高到不用擔心了吧!與其說,建議者是在擔心上班上太少,經濟競爭力不夠,不如說要討好雇主與資本家,讓他們有個要員工加班,不用給加班費的理由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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