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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財(作者為台灣教授協會前副秘書長,新竹教育大學退休副教授)
馬英九台北市長任內,特別費以假發票報帳者有之,替女兒在美國刷卡,購買女用內衣、皮卡丘玩偶、維骨力藥品、怡佳香水化妝品埋單者有之。各級法院法官大人明察,一路判馬英九無罪!唯一苦主是台北市府主計單位的余文,因「行政疏忽」獲罪,判刑一年而鋃鐺入獄。
2012年10月30日,監察院估算「政府權益損失超過新台幣100億元」的日勝生「美河市弊案」,台北地院一審判決日前出爐,北市府捷運局聯合開發處前處長與課長兩名小官,以貪污圖利罪刑。乖乖,台灣官場分層負責還真是徹底到沒話說?而且,愈是基層,權責越大,一路往上推到市長,就無權也無責了?!
林口A7、桃園八德合宜宅、新竹眷改標案,私人部分有行賄的趙藤雄,穿針引線的白手套,公部門好像都是葉世文一手就可以遮天了,要不然,葉世文的頂頭上司或主導眷改的國防部,怎麼沒有任何人吃上官司?
人神共憤的頂新劣油案,主嫌魏應充一審無罪,頂新製油管理課專員江淑端因「湮滅證據罪」遭判四個月徒刑。要問的是,江專員「湮滅」若是頂新油「一切合法」的「證據」,又何罪之有?江專員既因「湮滅證據」獲罪,可見被「湮滅證據」必有不法,既有不法,內容是什麼?誰應負責?法庭至少該給個交代,這些疑問尚未水落石出,為什麼急判魏應充無罪?....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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