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何時開始,台灣的民主變成民粹的同義詞。民主變成如此廉價,如此理所當然。戒嚴時期是英雄所見略同,民主時代是狗熊和英雄看法一樣。許多人以為台灣的民主是蔣家的恩賜,或是蘋果成熟了自然掉下來,其實這是無數人的犧牲換來的,陳菊的「獄中遺言」,是那個時代的最好見證。
1979年十二月,三十歲的陳菊和林義雄,張俊宏,施明德,呂秀蓮等一批甲級叛亂犯,接受唯一死刑的審判,新聞界在國民黨控制下,把高雄事件描述為暴力叛亂,一片喊打喊殺之聲。陳菊自知在劫難逃,在調查局偵訊中,被迫寫下最後遺言:
「願所有受苦,被束縛,被壓迫的人早日得到解放,願我深愛的故鄉,台灣的人民享有真正的公平,平等,自由,民主的生活,祈法律能象徵代表正義,而非只是統治的工具,形同具文愚弄人民。」
「與我共唱黃昏的故鄉的友人,我最後緊握你們的手,凝視你們因故鄉而滄桑的臉,也包含我一切的了解,諒解和期待,希望我們能活在台灣人的心中。」
那時的陳菊剛畢業不久,青春浪漫,充滿正義感,從關心政治犯到最後變成政治犯的政治犯,似乎順理成章。其實之前一年多,陳菊因家中藏有「匪書」,被迫逃亡一個禮拜,八號分機卻下令通緝,好像江洋大盜。戒嚴時期無法無天,到處風聲鶴捩,我剛好恭逢其盛。
陳菊在逃亡中寫下訣別信,跟朋友家人告別,含著淚水,故作堅強狀。後來在軍法審判中,有「最後陳述」,「最後遺言」,還有用小紙片寫下密密麻麻的信,托人夾帶出來。對生之留戀,對死之無懼,對故鄉的想望,令人讀不下去。
年輕英雄年老狗熊者比比皆是,勿忘初衷,始終如一,何其難哉,三十多年來,從菊妺到花媽,世事雲狗,陳菊還是沒變多少。台灣民主得之不易,必須努力維護,懂得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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