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臉書」看上的尷尬

出版時間 2015/12/03
被「臉書」看上的尷尬

作者:李應元(立法委員)、陳鴻達,台北市政府市政顧問

昨日新聞傳出「臉書」繼「谷歌」之後,計畫在彰化設置資料中心。雖然近來台灣投資不振,但聽到這個國際大公司想來投資,卻一點也高興不起來。大家心知肚明,臉書與谷歌看上台灣的是廉價的水電,剛好也是台灣最短缺的。特別是彰雲地區PM2.5空污與地層下陷是全國最嚴重的地區,對於臉書這個投資計劃,執政者要飢不擇食,撿到籃子的就是菜嗎?
 
臉書為服務遠東地區大量的用戶,因此想在此地區設置資料中心。若設在中國,恐有資安疑慮。若設在日韓,水電成本太高。若設在菲律賓越南,供電穩定度有疑慮。因此選在台灣,這個理由真讓我們哭笑不得。另行政院打算引用雲林湖山水庫的水,越過濁水溪來給臉書用,更是短視的令人臉紅。
 
事實上不管是谷歌,還是蘋果或臉書的資料中心,都是用電大戶,早已被國際環保團體盯上。據統計臉書用電量逐年跳升,2011年消耗532百萬度,2012年消耗704百萬度,2013年消耗822百萬度。所以國際環保團體要求這些用電大戶,必須提高使用再生能源的比例,以減少其碳足跡。
 
因此政府應順勢要求這些資料中心,使用一定比例的再生能源與再生水(汙水回收處理後再利用)。但問題來了,目前的電力法規定,不管是風力發電或是太陽能發電的業者都不能直接售電給這些資料中心,只能賣給台電。雖然台電也有「綠電」供業者或民眾選購,但缺乏第三方公正團體的認證,因此谷歌或臉書即使買了,也無法向國際環保團體交代。
 
所以應該儘速修改電業法,讓這些再生能源業者可直接將其原汁原味的綠電賣給這些國際大廠,如此不但可加速台灣再生能源的推廣,也可讓這些企業履行其社會責任。不用擔心增加這些國際大廠的負擔,因為承擔應負的環境責任與成本,可為其帶來正面的企業形象。反之則帶來掠奪環境的惡名,而遭消費者抵制。
 
台灣應把握這個契機進行能源政策轉型,化尷尬為推動再生能源的動力,否則臉書與台灣將是一個錯誤的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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