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建盟(高雄市議員)
八一氣爆周年前夕,高市府大動作與李長榮化工、華運倉儲召開記者會,宣布擱置肇事責任爭議,簽訂三方協議。由李長榮代墊,支付每名罹難者1200萬元進行和解。其目的在於避免長年訴訟,及早讓罹難家屬取得合理賠償。美意雖佳,但就在佔李長榮「代墊」和解金便宜的同時,市府已葬送81氣爆傷者、財損者對市府代位求償的「信任」而不自知,更讓市府失去了秉公行政的立場,陷入進退失據泥淖。
這項佔人「代墊」的便宜,逾越了法律的基本原則與社會道義,有民法的雙方代理禁止、刑法的背信、公法的利益迴避等原則,民間更俗稱這類行為叫「雙面人」。而這些根本應該要迴避的立場衝突事項,反應在下面兩點:
第一點,市府在氣爆後就以全國善款墊付賠償金,為災民向肇事人進行「代位求償」的索賠動作。此舉確立市府接受災民「委任」,成為災民向李長榮、華運求償的「代理人」,也確立與李長榮、華運成為訴訟關係的對立方。但在訴訟準備程序進行中,市府卻與「訴訟關係對立」的李長榮、華運坐下握手言和,簽署「為市府『代墊』罹難者賠償金」的三方協議。此一代理人陣前收受敵對立場陣營好處之舉,宛如倒戈。在明顯失去災民「代理人」應有立場下,將來市府如何善盡求償責任,代表321位傷者及數千件財產損失的委任災民,向李長榮華運爭取最高求償條件?
第二點,八一氣爆除李長榮、華運外,高市府有3名官員遭起訴,很難免責。未來法院判決肇事責任後,高市府將依比例負擔賠償金,依三方協議約定,先由李長榮代墊。但究竟李長榮何以同意「代墊」賠償金?市府要求「代墊」的代價為何?未來「代墊利息」如何計算等問題,外界無從得知!但市府一手面對這些問題,另一手卻同時處理李長榮工廠復工、丙烯原料輸送安全管理、李長榮前鎮廠地目變更等高度敏感,已涉及公務員利益衝突迴避的行政處分事項。市府前手占李長榮便宜,後手無論如何秉公行政,皆已進退維谷,也易落人口實。
「皇后貞操,不容質疑!」但市府在處理罹難者賠償金代墊協議過程,顯未確立自身的法律地位,與訴訟對立之肇事人、行政處分之利益關係人,保持應有之法理距離。前手持刀斧、後手佔便宜,絕非公正政府應有作為。
代墊記者會中法制局長許乃丹一句:「榮化出面承擔企業責任,市府感謝榮化願意承擔」。道盡「拿人手短、吃人嘴軟」,讓市府代表,錯將罪贖當承擔,踐踏多少81氣爆傷亡家屬的哀痛。建請高雄市政府應立即公布與李長榮、華運間的協商會議紀錄及協定,以昭公信。同時檢視所有協定間市府應自負責任的紅線,不得有收受華運、李長榮公司任何直接或間接利益自失立場的情形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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