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emlro
司法最重要的精神是證據,要證明一個人有犯罪,不能僅憑其他人的自白與當事人的自白。
如果靠著刑求與自白就心證當事人有罪,我們與罪犯並無兩樣。
無罪並不代表沒有做,而是法院找不到科學證據證明他有做。只要無法湊齊證據,法律就該給被告無罪的判決,這是當代司法的精神。寧可錯放,不可濫殺,與古代寧可濫殺,不可錯放的精神不同。
徐自強這個案子最著名的便是郵局前面的監視器與被害人被殺的時間點無法湊齊,具有強而有力的不在場證明,且現場跡證亦不符,法院總算在更九審判徐自強無罪,不得不稱讚更九審的法官是台灣司法良心的最後防線,願意徹底檢視證據來判決,給更九審法官強而有力的讚賞。
然而冤獄平反協會仍有兩件重大的死刑冤獄案件待平反,一件是謝志宏的案件,一件是鄭性澤的案件,相關的案件資料可從Youtube上取得影音說明更為詳細,更有無期徒刑的林金貴與呂金鎧等有期徒刑待冤獄平反協會平反。
會被被律師認可平反的,必定有證據力上的不足或者太過依賴證人指證的盲點,而與實際物證兜不攏的情況,例如最有名的盧正案,曾被公視做成《島國殺人紀事2》,因為取證過程完全仰賴靠被告的口供,以及36小時非法監禁,警方卻稱被告叫他自己走不走,然而卻也提不出任何的錄音錄影證據,物證更沒有經過模擬比對,以及犯案現場菸蒂與被告不吻合等疑點,就已經將盧正槍決,盧正的兩位姐姐多年來在社會怒吼與哭泣,盧正的忌日是9月7日,這一天又快要來臨了,到至今仍沒有給盧正一個交代,相關的疑點在公視出版的《島國殺人紀事2》都有明確的影像,有賴於公正媒體的兩面報導被害人與盧正的親屬,更採訪法官與當年盧正家屬到司法院陳情的紀錄。
至今,真相與疑點都還不明。我們只知道,充滿疑點的案件的被告,已經被槍決了。
或許被害家屬認定了真兇就是他,但證據不足我們怎麼能認定真兇就是誰?如果真的錯了,那是不是就誤殺了一個無辜的人,而讓真凶逍遙法外,一般人即使不能體會親人被殺害死亡的痛苦,也能感同身受,但並不是隨便靠著自白與不嚴謹的科學證據讓一個人死了,這樣如果真正殺人的人逍遙法外,那被害人九泉之下又能安息嗎?
呼籲當今的媒體與電視台能夠對盧正案,以及台灣有爭議的司法案件做廣大且連續性的報導。
因為你我,都有可能是下一個被誣指的兇手。
誰又能確保我們周邊沒有心口開河的壞蛋讓我們必須跟法院纏鬥?
最後,我們必須強調,法院沒有證據不能陷人於罪,即使這個案件真的是他做的。
因為當代司法的精神是寧可錯放,不可濫殺。
我們就怕那真正走上刑場的死刑犯,結果只是一個無辜的倒楣鬼。
台灣法院的司法最後良心們,加油!
台灣基層的警察最後良心們,加油!
正義與你們同在,莫因一時的懶惰與擔心得罪他人而拋棄自己靈魂的底線。
《即時論壇》徵稿
你對新聞是否不吐不快,《蘋果日報即時新聞》新闢《即時論壇》,歡迎讀者投稿,對新聞時事表達意見。來稿請寄onlineopinions@appledaily.com.tw,文長以500字為度,一經錄用,將發布在蘋果日報即時新聞區,唯不付稿酬。
請勿一稿兩投,本報有刪改權,當天未見報,請另行處理,不另退件或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