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鄭文炫
21日《蘋果論壇》〈那些殺不死柯P的……〉一文,作者批評尼采勵志名言:「凡殺不死我的,必使我更強大。」有待商榷,並引《反脆弱》和《行為的藝術:52個非受迫性行為偏誤》二書之語佐證,攻擊其言為「似是而非的迷思」,「聊以自慰的錯覺」,「實乃謬論」。這些論點我不能苟同,不自量力為尼采辯護。
那些攻擊可謂無的放矢,放了箭才畫靶。尼采那句話分明自勵用,不涉及他人。他並非說:「凡殺不死『人』的,必使『人』更強大。」他若這樣說,那些攻擊就合理。一般人所以引用尼采那句話,乃用以自勉,有為者亦若是!人懂得自我勉勵,則發揚踔厲,生活積極,絕非「聊以自慰的錯覺」。
尼采說錯了嗎?亦即人在劫餘,能否變得「更強大」?發明「意義治療法」而聞名於世的傅朗克(Viktor E. Frankl),在他所著諸書中,再三強調其可能。只要受難當事人能找到受難的意義,然後,傅朗克說:「透過正確的態度,不可改變與避免的受難遂轉化成一種英雄式的光榮成就。」特別一提,犯過錯的人,「無法改變既成事實,但經由悔悟(正確的態度),他可以改變自己。」這就是「更強大」之意,他超越昔日自己。
批評者不服,指這種「強大」不過精神上聊以自慰吧了,實際則變得更糟。如《行為的藝術》書中說的,疾病會在身體留下痕跡,病後身體不會較前健康。這種論點,忽略「人是由生理、心理、精神三方面需求滿足的交互作用統合體。」精神滿足使人有價值感,有意義活著。活得有意義,即便生理有缺陷,何足憂也。
所謂「受難」,指承受「不可改變與避免的」災難,而非自找麻煩,沒事去自找罪受,然後冀求浴火重生。那是自虐,是變態行為,不是正當受難。但《行為的藝術》書中舉的卻是不正當受難,再據以批評尼采的話不通,這豈正當?如說:「危機就是危機,不是自我強大的過程。」誰都不喜危機,但萬一不幸碰上,不自求「強大」,則必遭殃。
《反脆弱》書中以舊俄集中營倖存者為例表示,弱者在其中死掉了,唯強者能倖存,以致我們會產生倖存者強化的錯覺,認為試煉對他是好事。傅朗克也是集中營(納粹德國)倖存者,他曾著書談歷劫經過,該書已成經典。看過該書者咸知,沒有受難者會把集中營經驗當做試煉,看作好事。但萬一不幸碰上,應採取措施,建立精神防線,防止自己喪失活存信念而輕易喪生。精神防線任何人(非唯強者)均可建立,因為情境儘管惡劣,人都有選擇的自由,能採取自選立場。《反脆弱》書中之評述,不夠確實。
《反脆弱》書中還說,某人原本就比別人強大,故活下來,弱者則亡故,他並不較原來強大。此說亦不夠確實。容我以自己為例來說,十多年前,正當盛壯,突然得了一種不可治癒癌症(等同絕症),並且造成周邊神經傷損,致四肢全殘。連帶喪失工作,無業迄今,可謂慘矣!經三天思考調適後,再無一天懷憂喪志過。日子充實忙碌,不給憂慮時間。除非身體不適外,天天運動,無論嚴寒酷暑。日日讀書自娛,沒有周休,不管年節。至今還能活著,要感謝眾人功勞。如醫護人員周到照護,如民眾出錢支撐健保。感恩之餘,深覺欠人許多。因而生活不敢懈怠,不然對不起人。養病同時,也檢討過往為人處事種種不是,身病、心病一併治療。對我來說,尼采那句話是鼓舞,是激勵,具正面意義。若說在「精神層面」我較原來強壯,有何不宜?
尼采還說過二句話,一句:「受苦的人無悲觀的權利。」一句:「知道為何而活的人,他可以忍受任何生活上的痛苦。」同在受苦的朋友,讓我們打起精神,共勉前行,哪怕前途坎坷艱險,照樣勇敢邁步前進。因為此去前景如何,我們心中有數,我們無畏無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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